(無事不談)少數尊重 多數包容

朝小野大的立法院,在野黨擴權滋事,執政黨相抗無力,「少數服從多數」一語又被「政治人物」拿出來說嘴,但此種威權時期教條,有如合理化多數霸凌的語詞,在自由多元的現在社會適用嗎?或許,應以「少數尊重多數,多數包容少數」才符合真正民主精神。

「服從」在教育部網站國語辭典的解釋為「遵從、順從」,例句引用是《三國演義》第一四回:「但諸將人殊意異,未必服從。」古代就未必服從,何況現代。

為強逼「少數服從」,多數的「尊重」往往成了「踐踏」,「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有如是對民主曲解,所以,過往少數意見在表達時需要不斷衝撞,以「不服從」突顯主張,而政客們拚命要搶多數,彼此污衊、抹黑、仇視,理念成了騙票工具,為成就「少數服從多數」這種扭曲式民主。歷史上就出現不少國家利用民主制度發展成專制集權的例子。

若少數必須服從多數,那台灣將永難自由多元,國際上族群、性別更無法平等,當今台灣與國際能有民主進步,仔細探究,就在於「多數與少數間彼此尊重包容」的精神發揮。

不論多數少數,落實民主的基本,在彼此尊重與包容間,求同存異取得相對平衡共識,這才是真正民主國家政治人物該追求的理想。

對民主精神、意義、價值的曲解,歐美各國至今仍有,何況台灣,但民主深化的我國,有個重要核心主義─「進步」,往正面方向改進發展,多數少數之爭,「服從」絕非正解,各方意見,多元包容,精良集中,關注分歧,討論民主應先從「少數尊重多數,多數包容少數」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