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不談)補助款不是發大財

有些錢,真得不能亂花!尤其是國家選舉補助款,不僅是全民公共財,更是代表選民力挺,用途絕對不容瑕疵;一但引發「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聯想,不利候選人的公眾形象。

民眾黨陷入二零二四大選政治獻金作帳爭議尚未釐清,卻又爆出柯文哲拿總統選舉補助款購置個人辦公室。其實每個政黨對總統候選人選舉補助款都有黨內的規範,包括國民黨和民進黨制度都行之多年,有一定的慣例,從沒成為政治爭議。因為選舉補助款的運用,要透過用途爭取更多選民的支持,也算是厚植形象的一環。像是民進黨規定用於公益、黨員和政黨,國民黨回歸中央黨部統籌運用,都算足以向選民和社會交代。

因此,柯文哲被爆拿四千三百萬元購入立法院附近商辦,坦言用於「設立辦公室且長期要用」,雖然民眾黨對於選舉補助款的規定就是三分之二歸個人,仍讓社會譁然。因為像總統大選這種全國性的操兵,一定是舉黨大動員才可能拼搏勝負;縱使民眾黨二零二四首次參與總統大選是靠柯文哲個人魅力,但取之龐大小草的小額捐款,最後購買私人名下的商辦,雖柯解釋作為辦公室,但購商辦是新興政黨的當務之急嗎?何況這筆錢也是小草們選票滴涓累積,柯文哲不願用於民眾黨更迫切的需求嗎?

要從政就不要想發財,要發財就不要從政,國家政治才會清明。如今證實阿伯豪擲選舉補助款買房,選民還會給第二次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