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搶小黃運將450元 判五年四個月重刑

高雄一名卅一歲的朱姓男子,因為無業缺錢花用,在苗栗竹南火車站前攔計程車,假意要前往龍鳳漁港,卻趁著計程車行經偏僻的西濱公路涵洞時,將年近七旬的盧姓司機騙下車,並將司機推入涵洞旁近兩公尺的深溝後,將被害人計程車搶走和454元。警方事後將朱姓男子逮捕移送,苗栗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強盜罪名判處被告五年四個月徒刑。(彭清仁報導)

檢警調查指出,卅一歲的朱姓男子有多項前科,近年來在新竹打零工,但失業多時身上缺錢,以網咖為家。去年八月下旬朱姓男子搭車到竹南火車站,臨時起意招攔了年邁瘦弱的六十九歲盧姓運將的計程車,並指明要前往龍鳳漁港。不料經過西濱公路旁偏僻涵洞時,朱姓男子見四下無人,以要尋找掉落在此的車鑰匙為由,藉機誘騙被害人將車停靠路邊。

朱姓男子趁著盧姓司機下車幫忙找時,將盧姓司機抱起丟入深一點七公尺深的水溝內,導致被害人手臂骨折和擦挫傷。朱姓男子隨即開走計程車丟棄,並將車上454元現金及汽車導航取走。警方在接獲報案後三小時,循線在網咖內將朱姓男子逮捕送辦。全案法官審酌被告朱姓男子有竊盜、侵占等前科,素行非善,且身強體壯,正值盛年,竟不思己力賺取正當收入,僅因需錢孔急,以此強暴手段對待年長運將,雖與運將以五十萬元達成調解,但迄今也只付了一萬五千元。法官審理後則是依強盜罪名,判處被告五年四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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