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可管?消基會公佈:市售防蚊液9成無衛生署查驗登記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夏天是旅遊旺季,但也是蚊子最多的時候,許多人出門遊玩會攜帶的防蚊液、防蚊貼片等產品,不過,你所購買的產品是安全的嗎?消基會今(25)日召開記者會,公佈市售12件防蚊液及7件防蚊貼片,共19產品檢視其商品標示是否完整,調查結果發現,有91%防蚊液無衛生署查驗登記,防蚊效力有多長、範圍有多廣也都有部份廠商沒有標示。

消基會表示,目前市售的防蚊液、防蚊貼片等產品,防蚊成分大多是由天然精油製成,不論是什麼樣的商品都會因為時間的影響而減少壽命,抽樣的19件商品中,包含虎標驅蚊貼、海綿寶寶驅蚊貼片、白花油蚊怕怕防蚊液、利怕蚊天然防蚊噴液,以上4件商品消費者無法從外包裝上資訊,判斷能維持多久的效力,也因此無法得知多久該補充塗抹或是更換貼片。

防蚊貼片是將防蚊成分結合於貼布當中,使用時直接將貼布貼於衣物或用品上。消基會調查發現,包含72小時長效驅蚊貼片、OPEN!薰香驅蚊貼片、虎標驅蚊貼、揮蚊防蚊貼片、驅蚊貼等,都有標示無使用效力範圍,讓消費者無從判斷究竟間隔距離多遠應該增貼一枚貼紙,才能達到防蚊的效果。

未標示範圍與時效性都還算小事,消基會進一步指出,這次抽查的12件防蚊液中,只有歐護天然蘆薈防蚊液有標示登記字號,其他11件防蚊液都沒有標榜可以直接使用於皮膚上,在包裝上也沒有無任何的衛生署字號,比例高達91%。

雖然如此,卻無法可管嗎?衛生署在《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宣導民眾如何用「環署衛製」、「環署衛輸」、「衛署藥製」、「衛署藥輸」或「內衛成製」來判斷防蚊液是否可以直接用在皮膚上,但市售的防蚊液又大多屬於「精油類產品」,不列入藥品列管中。而防蚊貼片也被歸類在一般商品,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而非衛生署,商品上架前不需要強制檢驗或拿到許可證書。

防蚊產品的主要使用對象以嬰幼兒、孩童為大宗,直接配戴甚至塗抹在兒童身上的產品,應更為嚴格把關。消基會認為,只要是噴灑在人體上的防蚊液,主管機關就應強制審核,尤其標榜天然的產品,更應有相關規範,消費者在購買時才有依據。業者也應讓消費者容易發現警語的存在,並清楚標示使用範圍,避免有誤導消費者的可能。

消基會強調,國外已有多篇報告發現,防蚊液和防曬液共用,造成神經性中毒或過敏的案例,因此建議消費者使用防蚊液前可先作局部皮膚敏感測試,戶外活動結束回來後,應馬上用肥皂及水將防蚊液洗掉,並且避免與防曬液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