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酒駕撞警輕判 法官:避免一頭牛剝兩層皮

無照酒駕撞警輕判 法官:避免一頭牛剝兩層皮

去年(2016年)7月,無照酒駕的女子陳以恩,把新北市蘆洲分局執勤員警陳昭宏撞到截肢,一審判刑3年2個月,二審卻改判2年10個月,法官認為,酒駕刑責較重,免去無照駕駛的部分,不應該「一頭牛剝兩層皮」,但陳昭宏尊的家人,認為法院輕判,甚至質疑,台灣的法律在保護壞人嗎?

蘆洲分局交通隊警陳昭宏(2017.9.2):「我要謝謝父母跟老婆,這段時間一直在背後支持我。」

9月初才回到工作崗位,裝上義肢的蘆洲交通警陳昭宏感謝大家,2016年7月國道執勤,被酒駕女陳以恩撞斷腿,陳昭宏面臨截肢命運,如今二審判決出爐,肇事的女子陳以恩,從一審3年2個月改判2年10個月。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審判副發言人邱忠義:「刑法已經針對被告酒後駕車,已經有加重規定,不能夠一頭牛剝兩次皮,對被告造成雙重危險。」

原本一審是酒駕加上無照駕駛判刑,二審法官認為,已經就較重的酒駕刑責判刑,無照部分可免,才不會「一頭牛剝兩層皮」,一罪多罰,而這樣的判決,對於9月才復職,又因為身體不適而請假的陳昭宏而言,他不願多談,只用簡訊低調回應,尊重法院一、二審判決,並強調,二審是陳以恩提出上訴。

蘆洲分局交通隊警(2017.4.24)陳昭宏:「事實上判再重其實我的腳也不會回來啦。」

陳昭宏尊重法院判決,但他的父親的,顯然無法接受,甚至質疑法律在保護壞人。

聲音來源:員警陳昭宏父親:「做爸爸的滿心疼的,我不能夠接受,給他改判又降低那個刑期四個月,酒駕立法就像在殺人一樣,可以這麼搞,以後這個警察怎麼辦。」

律師詹豐吉:「不是剝什麼兩次皮的問題,就算她有駕照就應該判重一點,何況她沒駕照,而且沒駕照的原因就是因為她的酒駕,立法委員給你1~7年權利,為什麼一定要量比較輕,一定要量中間嗎,誰有教你這樣量,其實在外國都用故意殺人處理這問題了,我們已經量很輕了。」

酒駕事故頻傳,多少家庭破碎,連盡責的員警都難逃一劫,對陳家來說,二審宣判太輕,沒有嚇阻效果,陳昭宏也不會是酒駕被害的最後一人。(民視新聞王皓宇、黃柏榕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