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立院三讀原住民禁伐補償 原民會短編禁伐補償經費25億
立法院今年6月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將每年每公頃補償3萬元提高到6萬元,預計增加25億支出,不過,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發現,原民會編列明年度預算時,無視三讀條文,短編25億元,「明顯是在欺負原住民。」
許宇甄表示,今年6月4日立法院修法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補償原住民保留地林地使用受限問題,並達到國土保安與生態保育,以及公平原則,將每年每公頃補償3萬元提高到6萬元,該法案在內政委員會審查時,朝野黨團都同意要予以提高,甚至還有民進黨立委說6萬太少,或許可以給8萬、10萬。
許宇甄指出,查閱明年度原民會預算,禁伐補償所需補助費用只編列28億1610萬元,再看特種基金歲出部分,該計劃經費只編列27億8700萬元,跟修法前編列的預算數相當,原民會未能核實編列114年度所需經費,已然違法,總預算跟原民會預算都應退回重編。
許宇甄再指出,114年度總預算案,歲入編列3兆1,534億元,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歲入歲出賸餘209億元,依據補助面積及人數初步計算,原住民的禁伐補償經費賴政府短編25億元,明顯是在欺負原住民。賴清德政府明明有餘裕可以編足原住民所需經費,卻刻意短編,心態非常可議。
許宇甄批評,原民會主委曾智勇面對此違法情況,不敢積極幫原住民爭取應有預算,顯見專業能力亟待改善,而最糟糕的地方,他怯弱膽小,只想著保住得來不易的官位,不敢捍衛原住民權益,未能積極任事,表現不及格,不適任主委職位。
許宇甄強調,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賴清德政府短編禁伐補償經費,不僅違法還違憲,我認為114年度總預算案跟原民會單位預算應退回重編,才符合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