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夫妻「曲線」辦移民 親屬總動員

一對早年偷渡來美、一直未取得合法身分的華裔無證夫婦,希望通過已滿21歲的孩子申請綠卡。移民律師18日建議,這對無證夫婦可先讓一方的公民兄弟姊妹為父母申請綠卡,再由父母為一方申請I-601A豁免,最後再讓他們的滿21歲子女為其申請綠卡,曲折但可行。

美國福建公所18日舉辦移民講座,主席鄭德良表示,川普政府當前的移民政策,讓許多華裔移民困惑,希望通過講座答疑解惑。公所秘書長曾賢秋表示,全美的福建籍移民中,約有10萬是無證客,一些人通過配偶、孩子或其他親人申請合法身分;不過,面對當前的嚴厲移民政策,許多有資格申請的民眾也望而卻步。

一位華裔婦女和丈夫,多年前偷渡來美,且身負遞解令,如今兩人育有一名已滿21歲的公民子女,依法已可以提交移民申請。移民律師李定一表示,由於這對無證夫妻不屬於合法入境,就算親屬移民批准,也要先離境,回中國又將面臨十年不能來美的懲處。

李定一建議,這對夫妻可先要求一方的兄弟姊妹為其父母申請綠卡,再通過持有綠卡的父母為一方申請I-601A豁免,「I-601A豁免只能由父母或配偶(申請),不能通過子女」。滿21歲的公民子女可申請父母移民,在I-601A批准後出境回國,就可順利獲得移民簽證、返回美國。無證夫婦的一方拿到綠卡後,再為另一方按照同樣方法申請I-601A豁免,並由子女申請申請移民。

李定一說,近半年內,許多曾偷渡來美但日後申請入籍的公民,在為父母申請綠卡時,以他們(父母)曾協助子女偷渡為由被移民局拒絕。她表示,民眾若有類似情況,需向移民官證明並未協助偷渡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