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客攜兒童住紐約庇護所 每隔60天須重新申請

市府16日宣布新規,攜帶兒童的無證客家庭若住在庇護所,須每隔60天重新提交入住申請,目的是鼓勵新來的無證客尋找新住處。不過,此舉遭到市議會和移民維權團體批評。

目前居住在庇護所人口有超過一半是無證客,而且每周還有數千無證客到來;此前市府已要求單身無證客每隔30天重新申請入住庇護所,但未觸及有孩子的無證客家庭。有消息稱,這項新規已經醞釀了一段時間,本應於上周宣布;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在一份聲明中說,將重新申請住房的政策擴大到所有無證客。是幫助移民踏上下一步旅程的唯一途徑。

代表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打「庇護權」官司的高級律師戈德費恩(Joshua Goldfein)說,為庇護所的停留時間任意設限是毫無意義的,也是破壞性的。孩子們生活中唯一穩定的事情就是他們的學校,而現在卻要擾亂這一切,讓他們的生活陷入混亂。

紐約移民聯盟(New York Immigration Coalition)執行總監阿瓦德(Murad Awawdeh)說,亞當斯政府繼續不遺余力地破壞紐約市的庇護權保護措施,這種做法令人憤慨。強制要求無證客家庭每隔60天重新申請庇護所,這為那些已經陷入困境的無證客製造了不必要的官僚主義障礙。

此外,市府還介紹了在布碌崙(布魯克林)的貝涅特機場(Floyd Bennett Field)建立的庇護所的規模和範圍。市政府計畫在那裡以「半集中」的方式安置多達500個家庭,這可能與州政府規定的每個家庭擁有一個單獨房間的要求相沖突。

另一方面,在史島居民和民代的多次抗議示威後,市府設在前聖約翰維拉學院(St. John Villa Academy)的無證客庇護所,因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於16日被市消防局下令關閉,並要求無證客撤離。視頻顯示,已住在該址的無證客被迫拎著行李搭乘公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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