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平民遭誤認通緝犯! 與警「互控傷害」判決出爐

社會中心/黃恩琳、馬聖傑、簡士峯、洪國凱、SNG

新北市三重分局,兩年前搞烏龍,誤把老百姓〝黃連順〞,當成通緝犯,上銬逮捕,過程中,黃連順不斷反抗,以致傷痕累累,還被員警控告傷害,如今,一審判決出爐,黃連順無罪,至於抓錯人的員警,傷害罪判刑五個月,不得易科罰金,而這樣的結果,也讓黃連順終於鬆一口氣。

當事人 黃連順:「感謝法官這次還我一個清白,被打成重傷的被害人,竟然還要被違法濫權的警察,提告傷害。這對我來講真的是一個,人生最大的汙點。」

得知自己,一審獲判無罪,黃連順總算鬆口氣,心中大石,總算能放下。


無辜平民遭誤認通緝犯! 與警「互控傷害」判決出爐
無辜平民遭誤認通緝犯! 與警「互控傷害」判決出爐


當事人 黃連順:「我本人喜歡彈鋼琴跟彈吉他,那現在我的左手,我現在這隻手是有點麻,我只能說我無法回到以前的水準。也算老天有眼,我還可以過正常的生活。」

當時遭員警壓制的手,現在還是麻麻的,幸好還能正常生活!時間回到2022年9月,黃連順遭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的員警,誤認是通緝犯,當街遭到壓制逮捕。

過程中,雙方扭打一團,黃連順全身都是傷!警局事後發現搞烏龍,要抓通緝犯,卻逮錯人,由於員警身上也有傷,雙方互控傷害!案子歷經兩年審理,週二一審判決出爐,黃連順無罪,翁姓員警觸犯傷害罪,判有期徒刑5個月,不可易科罰金,另外強制罪拘役十天。


無辜平民遭誤認通緝犯! 與警「互控傷害」判決出爐
無辜平民遭誤認通緝犯! 與警「互控傷害」判決出爐


當事人委任律師 黃泓勝:「我們並不是要去要求說,員警你今天不要去逮捕人,其實今天做一個動作,就可以避免掉所有的問題,(員警)出示證件告訴他,我是警察,你是不是我要找的這個通緝犯,不要再讓黃先生受到司法的第三度傷害,要無止盡的一年又一年的,去忍受這個司法審理的壓力。」

三重分局說,尊重判決,未來加,員警教育,確保類似事件,不會再發生。

原文出處:無辜平民遭誤認通緝犯! 與警「互控傷害」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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