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糖哥哥2千字控訴「年收入只有80K↓」 Momo親子台說話了

焦糖哥哥陳嘉行在臉書控訴momo親子台,他提到看到在徵選哥哥姊姊,就讓她回想起自己的經歷,提到自己被封殺、收入問題,以及當時在當哥哥時遇到的一些狀況。

陳嘉行控訴momo台。(圖/翻攝自陳嘉行臉書)
陳嘉行控訴momo台。(圖/翻攝自陳嘉行臉書)

陳嘉行提到,第一年錄製一集1500含稅,第二年2000,「一季的歡樂谷約莫70~80集,每個哥哥姐姐分配到的集數不一定,如果狀況好時,分配到一半,等於那一年我從富邦集團賺到的主持費是8萬元(含稅)。」每年還要學10支新舞,除了要學新的,還要複習舊的,「額外的工作天彩排,這些都不支薪。」

此外,陳嘉行舉了個例子,他提到當時發行DVD,電視台要他帶著其他新進的哥哥姊姊一起宣傳,「不爽電視台踐踏我尊嚴的傲慢姿態。」他和台內借表演衣服時總耗費精神才能順利借出,「後來我火大就決定都穿自己的衣服,也就是各位在節目上看到的那個我。」上《康熙》宣傳時,前一天忽然修改主題,因為東森yoyo台不想和momo同台,忽然變成整集都是momo台的哥哥姐姐,他不想穿制服,這舉動驚動了電視台總經理,直接打電話給他的經紀公司施壓,「最後只好穿上,那次也是我最後一次穿momo台制服出現在電視節目上。」

對此,momo電視台親子台發言人鄭豐展表示,「他不是親子台的藝人,我們都是對他的經紀公司,那他們怎麼拆帳我們不清楚。」至於封殺一說,他解釋,「也不是封殺,是她打電話到公司給我,說要把機會讓給新的哥哥姊姊。」不讓陳嘉行再用焦糖的名稱,是因為這名字之後會再讓下個哥哥姊姊們沿用,名字的版權歸公司所有,「他要說什麼,我們很難控制,但還是希望他不要再做一些這樣的言論。」

陳嘉行原文

看到富邦momo親子台每年都在徵選新的哥哥姐姐,我以身為創台初代哥哥,分享我在那八年的酬勞、勞動時間及強度。momo台是客觀的存在,透過焦糖哥哥自身範疇,以主觀的經驗詮釋。感受是主觀的大家參考,但勞動環境是客觀的事實,請嚮往這工作的人謹記在心。

哥哥姐姐的待遇其實節目媒體上已經很多人討論過了,焦糖哥哥在momo歡樂谷的酬勞第一年一集是1500元(含稅),到了第二年後漲了500元,直到第八年離開都沒變過。

一季的歡樂谷約莫70~80集,每個哥哥姐姐分配到的集數不一定,如果狀況好時,分配到一半,等於那一年我從富邦集團賺到的主持費是『8萬元(含稅)』——但是得讓momo親子台播一輩子,還能到處授權賣給別的平台播放。

momo歡樂谷是兒童律動節目,所以每年固定要學十首“新的”歌曲及複習幾十首舊歌,一週有兩天需要到舞蹈教室練舞。如節目及歡樂谷mv需要排舞蹈隊形變換,又要額外的工作天彩排——這些都不支薪。

momo歡樂谷跟八大電視台租借攝影棚,從早上五點半至六點哥哥姐姐化妝,而其他人練習待會錄影的舞蹈及隊形;幼稚園小朋友一到現場,就要陪他們練舞及玩遊戲,提醒小朋友注意事項;而跳舞的部分錄完後,就是錄預告、錄其他內容,收工時約莫六、七點。歡樂谷裡面的「小單元」都是額外的工作天錄影,每個人分配到的集數不同,但都算在「一集」的主持費中。

我在momo親子台的主要主持收入就是歡樂谷,一年收入不到最低薪資但要付出的勞動時間及強度,大家可以衡量一下。這期間只能配合親子台的通告安排,哥哥姐姐得隨傳隨到,當然電視台會說:「沒通告時你們可以自由打工⋯⋯」

除了momo歡樂谷外,我主持過momo小玩家其中幾集,跟彤彤姐姐合作剛好創了開台自製節目最高的收視率,上山下海一整天的主持費跟momo歡樂谷一樣。

這工作當然是自己選擇,希望(前)中国国民党党工路人金先生不要自己腦補又滑坡。

就是因為我很清楚momo親子台的勞動條件,我才拜託我的經紀公司盡量幫我安排綜藝節目,除了我得想辦法養活自己,有了知名度我才不用看台長陳景怡的臉色。

原先幫momo親子台上節目宣傳DVD專輯,和台內借表演衣服時總耗費精神才能順利借出,後來我火大就決定都穿自己的衣服,也就是各位在節目上看到的那個我。

諷刺的是當momo台簽了一堆自己的哥哥姐姐,竟然開口要我得帶著這些哥哥姐姐上節目宣傳,我跟大家處得很好,只是不爽電視台踐踏我尊嚴的傲慢姿態。

舉個例子,一次《康熙來了》敲通告,但到前一天修改主題,因為東森yoyo台不想和momo同台(這非常合理),忽然變成整集都是momo台的哥哥姐姐。

錄影當天到了現場,momo台的工作人員反而拿著制服逼我一定得穿上,說是來幫momo歡樂谷宣傳的!

當下我硬是不穿!最後驚動到momo台經理打電話給我當時的經紀人施壓,最後我只好穿上,但那次也是我最後一次穿momo台制服出現在電視節目上。

果然,後來聽說這事件momo台有自己豪洨的版本,說那次錄影是我靠他們才能錄《康熙來了》🙄️

打臉的是,所有momo台的哥哥姐姐都領車馬費1350,我則是領高額通告費。😘

所以,到底是誰靠誰?當下我還為了穿制服這件事在化妝間和貝童彤吵架,但我很愛她啦,只是徹底ㄘㄟˋ心的我決定閃人。

講到歡樂谷專輯是momo親子台的金雞母,每年推出一張DVD+CD。電視台給我一首歌的酬勞是6000至7000元(含稅)因為我離開太久印象模糊,一開始人少我能拍到六首,後來人多剩四首。

所以,焦糖哥哥景氣好的時候可以賺四萬二千元(含稅),不好的時候領兩萬八千元(含稅),同時經紀公司再抽我35%。其實前經紀公司也很可憐,從我身上賺不到錢,還常被momo親子台弄到氣氣氣氣氣XD!

而販售專輯會搭配全國巡迴簽唱會,每位哥哥姐姐得配合五場「免費」簽唱會,只是因為喜歡和觀眾互動,但五場簽下來也已筋疲力盡。

專輯賣再多張也不關哥哥姐姐的事,因為作品是被富邦買斷的,當然路人金先生還是可以說「不爽不要做之類的幹話」,但僱傭關係的權利不對等,用契約規範保障資方權益,而剝削勞動方的哥哥姐姐產生利潤最大化——這就是資本主義的運作邏輯。

至於大家以為哥哥姐姐最好賺的商業演出,我從momo親子台那邊領到的費用是一場5000元(含稅),可是跟其他哥哥姐姐比算高的了,我有聽過在外縣市表演但遠低於這個數字的,而這個姐姐後來結婚離開也被迫改名字了XD!

我何其有幸被台長陳景怡委任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提告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三萬五千元,我才知道這是momo親子台對外報我一場活動的價格。

《資本論》提到資本家無法降低【不變資本】如房租、水電費、給股東的利潤等,就只能壓榨【可變資本】也就是受薪人員,這個案例中就是壓低哥哥姐姐的酬勞,來攫取剩餘價值。

講到商業活動我又想起一件事情(中国時報要筆記一下,不要每次我自己公開說的事情,你們還要唬爛讀者說我“被起底”😅)

我因為主持《大陸尋奇——魅力城市系列》到了河南、山東拍外景,即便我老早就跟電視台請假了,那一個月有一場活動我不能去(我們沒有簽約也沒有答應要去喔),電視台說:「除非我找小蜜桃姐姐來代班,否則我不能去。」至於價差三萬元當然由我自付啦。

一個月後回台我帶給momo親子台半版的蘋果日報及yahoo旅遊頭條的曝光,我是不是以德報怨人nice 啊!

但是,momo親子台最後還是封殺我了,而當初談好保證一年五十場活動來壓低我每一場商演費用,後來根本沒履行。

讀到這我不是要大家別去當哥哥姐姐,那是你們的自由意志我一定尊重,只是看到我的經驗及這麼多哥哥姐姐離開,還有熱情去海選的,那鐵定是梁靜茹給你們的勇氣!

『焦糖哥哥』是我人生刺激浪漫又精彩的旅行,當初我會取藝名『焦糖』時,我就知道自己會紅,而且是越來越紅。我在momo親子台時粉專人數只有幾千,我離開五六年後現在是11萬人,且終於有了存款。

我懂路人金先生又要跟陳景怡一樣沆瀣一氣說:「焦糖哥哥是角色名。」我也知道陳景怡在風傳媒受訪時說「⋯⋯因為ㄧ黑一白,所以才叫焦糖哥哥。」

我~聽~妳~在~放~屁!

一黑一白為什麼不叫『黑無常哥哥』&『白無常哥哥』或『七爺哥哥』&『八爺哥哥』?

陳景怡妳去把我當時試鏡的帶子找出來看,妳就會明白焦糖哥哥為什麼是藝名了。

*超過六年的記憶,文章內提到的酬勞、場次可能有些許誤差但相去不遠,還是希望陳景怡台長回應我先前多次呼籲:「請優視傳播公開我在momo親子台每年的扣繳憑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