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民眾參與未經批准集會 香港民運人士鄒幸彤敗訴

香港民運人士鄒幸彤與香港律政司的司法大戰,25日揭曉,香港律政司的「終極上訴」勝訴,鄒幸彤敗訴。
香港民運人士鄒幸彤與香港律政司的司法大戰,25日揭曉,香港律政司的「終極上訴」勝訴,鄒幸彤敗訴。

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發表關於六四事件的文章,被裁定煽惑民眾,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遊行活動。鄒幸彤不服裁定而上訴,之後勝訴;然而之後換香港律政司不服,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鄒幸彤與香港律政司的法律大戰,今(25)日揭曉,終審法院裁定,終極上訴由香港律政司勝訴,鄒幸彤「煽惑民眾參與未經批准集會」的定罪成立。

根據香港媒體分析,這起司法爭議的核心,在於民眾可否挑戰由香港警方發出、並經香港「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確立的集會禁令,是否可以不予遵守。

鄒幸彤先前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會」罪名成立,判處15個月徒刑;鄒幸彤不服而上訴,並上訴成功,原定罪及判刑遭撤銷。不過香港律政司不服二審判決,去年11月上訴到香港終審法院。今天「終極上訴」結果出爐,香港律政司勝訴,鄒幸彤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