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棒外運 核四前廠長稱絕非判死刑

中國時報【林良齊、譚宇哲、王玉樹╱綜合報導】 台電公司在107年、108年陸續完成核子燃料外運作業,先前原能會認為事關保安不能對外透露,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邀原能會報告,原能會主委謝曉星首度證實,已完成4批872束核子燃料外運作業,剩餘核子燃料可供核四一部機組低功能運行;核四廠前廠長王伯輝則指出,燃料棒外運只要再購買新的燃料棒就好,「燃料棒外運絕非判核四死刑」。 剩餘燃料可低功能運行 去年「以核養綠」公投獲得580萬多人同意廢除電業法中的2025非核家園條款」,但執政黨僅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的相關法令,並未有檢討能源配比計畫,而環保署已陸續發給核一除役許可,依後續規畫,核二一號機將於2021執照到期、核二二號機將於2023年到期,核三一號機將於2024年執照到期、核三二號機將在2025年執照到期,原能供應問題引起關切。 原能會報告中指出,台電已經在2018、2019年完成4批共872束燃料棒外運,立委柯志恩質疑核四是否完全沒有機會重啟?謝曉星說,現仍有872束燃料棒未外運,「如果從低功率開始按照學理上是沒有問題的」。 所謂低中高功率,指的是測試階段逐步提升。台電說872束燃料棒足夠1號機運轉,只要原能會審查同意即可放入。 原能會官員進一步說明,依台電公司原先規畫,預計分3年運出所有燃料棒,現已執行4批次、872束,明年會再陸續運出剩餘的燃料棒。 再買新燃料棒就可重啟 核四前廠長王伯輝說,目前外運的872束均是二號機的燃料棒,一號機當然還有可能重啟,只要再購買新的燃料棒就好了。 王伯輝也說,經濟部認為核電廠重啟要7+N年,但以日本為例,一個核電廠從空地開始興建只要5年至6年,何況核四進度已逾9成,他預計,只要全心全意投入,只要2.5年核四就能置入燃料,3年就可以運轉,但如果一再刁難,可能30年也無法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