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所稅提升至20% 「仍較鄰國有競爭力」

工商時報【劉懿慧╱台北報導】 工商團體對於此次稅改調高營所稅,且未刪除保留盈餘稅有所不滿,財政部長許虞哲回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中,公司平均營所稅稅率為24.3%,亞洲國家營所稅平均為21.4%,因此,我國將營所稅從17%提升至20%,相比下來仍具有競爭力。 此外,許虞哲表示,為累積投資動能,本次也將保留盈餘稅降低至5%,作為提高營所稅的配套措施,對企業來說,修正前企業總稅負平均為25.3%,修正後為24%,仍有降低,同時也使對外籌資不易的中小型及新創企業,能藉由保留盈餘累積資本,以因應未來轉型升級。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此次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調升為20%,未分配盈餘稅率降低為5%,對擴張發展型的公司而言,可降低企業整體稅負;而對於公司年度獲利全數分配回饋予股東的企業而言,因年度獲利全數分配,本不需要繳納未分配盈餘稅,但企業所得稅率從17%調升到20%,將使公司稅負成本提高。 整體而言,洪連盛認為,台灣企業多屬有保留部分盈餘作為公司擴張成長的需求,因此稅改結果應對台灣大部分企業是利多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