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車輛牌照稅開徵 繳納期限至11/1止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110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繳款書已於110年9月23日寄發,開徵繳納期間為110年10月1日至110年10月31日,因10月31日適逢星期日,繳納期限截止日依法順延至同年11月1日(星期一)。

該局特別提醒車主,請記得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若車主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除可就近向該局或駐徵監理機關服務櫃檯查詢補發外,開徵期間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透過多媒體資訊機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統一編號加車牌號碼列印繳納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工商/金融憑證或統一編號加車牌號碼,使用線上查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