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案纏訟10年 6校長判刑定讞

新北市積穗國小營養午餐桶長蛆,其後檢調查出有38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14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最高法院15日針對劉創任等6名校長各判1年10月至4年2月不等徒刑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積穗國小營養午餐桶長蛆,其後檢調查出有38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14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最高法院15日針對劉創任等6名校長各判1年10月至4年2月不等徒刑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本報資料照片)

10年前新北市積穗國小營養午餐桶長蛆,檢方查出38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其中14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最高法院15日針對劉創任等6校長判刑確定,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另4人撤銷發回更審。

另時任網溪國小校長潘教寧、林口國小校長蕭茂生及中和國小校長傅育寧、集美國小校長吳永裕等9人獲判無罪確定。業者李慕柔等4人,遭高院更一審分別判處6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可緩刑確定。

營養午餐桶長蛆案爆發後,檢調發現不少中小學營養午餐標案被固定業者長期壟斷,廠商行賄校長、主任及評選委員等相關決策人員,新北市有38名校長涉案,有的校長收賄長達9年多,若加上廠商,共有78名被告。

檢方偵結後,起訴涉貪的38名中小學校長,一審認定31名校長收賄、1名洩密,共有32名校長分別判刑3月至10年6月不等刑期,4校長被判無罪、2校長案發後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一審宣判後,3名校長未上訴已告確定。

二審對曾茂山等28名校長及2名主任各判刑3月到7年10月,上訴後,2017年最高法院判14名校長有罪定讞,其餘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判決10名校長有罪。

上訴後,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判決,將時任二重國小校長劉創任判刑1年10月、樹林高中校長張世明判4年2月、新興國小校長張崇仁判3年7月、義學國小校長蕭道志判4年2月、江翠國中校長黃耀輝判2年4月、新埔國小校長張萬隆判2年2月定讞。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史上最高現金強盜案 嫌躲12年落網
中和槍擊案要小弟頂罪 明仁會大哥收押
花2千偷改電表 火鍋店遭罰百萬賠償
大樓幹事貼「住戶確診」遭移送 法官裁定結果出爐
「有借有還」仍觸法 騎走機車9小時 男子吃上竊盜官司

今日推薦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