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趙少康拋妻棄子判賠220萬 周玉蔻出庭再喊冤:我有證人

周玉蔻爆料趙少康「拋妻棄子」挨告,一審判賠220萬元。(圖/TVBS資料畫面)
周玉蔻爆料趙少康「拋妻棄子」挨告,一審判賠220萬元。(圖/TVBS資料畫面)

資深媒體人、名嘴周玉蔻,多年前在電視節目、個人臉書中,指稱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家棄子、不認骨肉」一說,因而遭提告求償1千萬精神撫慰金。台北地院一審判周以及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周個人還需賠償20萬,案件再上訴。高等法院今(26)日首度開庭,周女上訴仍堅稱有證人,強調相關言論屬於意見表達,可受公評。

本案源於110年8月,趙少康積極爭取參選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周玉蔻在《放言》網站刊登:「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回到政壇,應該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的人生過程中又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

隔年9月又在個人臉書寫下:「老趙阿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可別按耐不住、自提油救火阿!關鍵自: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肉。」事後遭到趙少康提告求償1千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判周、民視賠償220萬元,周、趙2人上訴。

周玉蔻今日庭訊時表示,她爆料趙少康「拋家棄子、不認骨肉、家暴」等言論,全都是20多年前的事情,且都有證人與當事人存在。110年間,趙少康聲稱要選總統,她是基於身為媒體第四權的監督責任,才會對高規格候選人提出攸關公益的評論。

趙少康的律師則主張除一審判決220萬元之外,還要求周女應再賠償480萬元、周女和民視須再連帶賠償300萬元,並撤除相關言論,但周與民視委任律師認為對方請求無理由,且強調未侵害趙的人格、名譽權,請求高院判決駁回,下次庭訊定在4月29日。

今日開庭結束後,周玉蔻在離開法院時,有記者針對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槓上民進黨立委黃捷,黃捷重提徐巧芯去年評論周「相由心生,醜到不行」一事,周玉蔻面對記者詢問則不發一語、未做任何回應。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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