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搶慰問金翻臉 維冠生命鬥士告親家

本月1日,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地震受災戶自救會發言人李肅梓,在仁村醫院門口向記者抱怨:「法官判黑心建商林明輝5年實在太輕,還有當時我大哥一家八口中,只有弟弟李宗典倖存,為什麼我們只能領我大哥、母親、最小弟弟的震災慰問金,我大哥的2個小孩明明姓李,大嫂也嫁給大哥,慰問金卻是大嫂的父母領走,實在不合理。」

  1. 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因為地震倒塌,死亡人數達115人,是台灣史上建物倒塌傷亡最慘重的災難事件。(東方IC)
    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因為地震倒塌,死亡人數達115人,是台灣史上建物倒塌傷亡最慘重的災難事件。(東方IC)
  2. 李宗典奇蹟式生還,其堅強的生命力被視為生命鬥士。(屏東消防搜救隊提供)
    李宗典奇蹟式生還,其堅強的生命力被視為生命鬥士。(屏東消防搜救隊提供)

七親友身亡 他倖存截肢

儘管已經過了10個月,今年2月6日造成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 導致115人死亡、96人受傷、289人無家可歸的南台大地震,傷痛不但未被撫平,反而因為伴隨而來的各種訴訟,讓傷口不斷被撕裂,其中有黑心建商的判刑過輕,也有罹難者家屬間為爭領慰問金的反目成仇。

11月25日,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各判刑5年,併科9萬元罰金,但在這之前,受災戶自救會發言人李肅梓跟弟弟李宗典,9月就已對親家大嫂黃雅惠的父母提出民事告訴,要求法院將罹難的大嫂與2個姪女的慰問金判給他們。

李宗典在地震中失去媽媽、大哥、大嫂、2名姪女、弟弟,連同居女友也在震災喪生。只有他在遭瓦礫壓住55個小時後,被救難人員驚呼發現,媒體拍到李宗典那一張埋在瓦礫堆中,只剩下半張臉孔的畫面,人心為之撼動。

奇蹟生還的李宗典送醫後,左大腿以下被迫截肢,經過5個月的治療與復健,7月6日終於出院,不但如此,他還因當時受困之際,不忘鼓勵附近同樣被壓在瓦礫下的小姊妹求生,被外界視為生命鬥士。

  1. 八旬老翁黃米良因請領地震中罹難的女兒及2位外孫女補償金,遭親家一狀告上法院。
    八旬老翁黃米良因請領地震中罹難的女兒及2位外孫女補償金,遭親家一狀告上法院。
  2. 南台強震中,李宗典的大哥李錦昌一家4口全罹難,也衍伸出賠償金爭議。(家屬提供)
    南台強震中,李宗典的大哥李錦昌一家4口全罹難,也衍伸出賠償金爭議。(家屬提供)

為嫂慰問金 告親家侵占

就在李宗典傷癒重新走入社會的同時,姊姊李肅梓也成立自救會爭取補償,台南市政府最後決定,由各界捐助的善款中,先撥給每位罹難者500萬元的慰問金。

根據台南市政府的慰問金發放清冊,李宗典、李肅梓領到了母親、大哥、弟弟3人共1,500萬元慰問金。另外大嫂黃雅惠及她2個女兒李蕎安、李蕎恩的慰問金,則由黃雅惠80歲的父親黃米良領取。

市府人員透露,賠償金分2階段發放,但是黃雅惠跟2個女兒共1,500萬元的慰問金,在撥款給黃米良900萬元後,就因為李肅梓、李宗典連名提告黃米良而停止發放,目前也只剩下這3人的慰問金未發完。

根據本刊取得的相關告訴狀,今年9月李家姊弟先對黃米良提出民事訴訟,但地方法院判決敗訴,李肅梓仍不放棄,11月又狀告黃米良刑事侵占,目前案件由台南地院審理中。

  1. 高齡80歲的黃米良與妻子吳富枝日前收到法院傳票,家人還一度懷疑是詐騙伎倆。
    高齡80歲的黃米良與妻子吳富枝日前收到法院傳票,家人還一度懷疑是詐騙伎倆。
  2. 李宗典的姊姊李肅梓,不滿嫂嫂與2姪女罹難後的賠償金被嫂嫂父親領走,提告親家侵占。
    李宗典的姊姊李肅梓,不滿嫂嫂與2姪女罹難後的賠償金被嫂嫂父親領走,提告親家侵占。

聲稱繼承人 要求分一半

一位黃家親友說:「11月10日,80歲的黃米良從郵差手中接過掛號信,打開一看,差點昏倒,裡面竟然是2張刑事傳票,分別告黃米良跟他太太吳富枝侵占,家人一開始以為是詐騙集團,後來才知道原告竟然是親家李肅梓。」

說話已經含糊不清的黃米良顫抖地拿出收據說:「女兒一家4口的喪葬費,總共54萬元,是我出的,沒想到對方不領情還反過來告我,我活到80歲還被人告。罹難者的慰問金我根本不想拿,因為再多的補償,女兒和外孫女也回不來。」

在刑事告訴狀中,李肅梓姊弟認為自己才是合法繼承人,2人認為姪女李蕎安、李蕎恩身後遺產都應該由他們全部接收,就連嫂嫂黃雅惠的遺產也有2分之1屬於兩人,因此尚未發放一共600萬元的慰問金是他們的,就連已經發給黃米良的900萬元中,有650萬元是黃米良故意侵占。

台南市維冠金龍社區在強震中9棟大樓全倒,死傷慘重,數百家庭流離失所,震撼全台。(東方IC)
台南市維冠金龍社區在強震中9棟大樓全倒,死傷慘重,數百家庭流離失所,震撼全台。(東方IC)

法界也不挺 除非有實證

李肅梓姊弟的主張是否有道理?先不論李家姊弟為錢狀告80歲的親家,在人情世故上可受公評,就連市府官員、民事庭法官及多位律師都認為李家姊弟的主張有問題。

律師李衣婷表示,依繼承權相關規定,當事人亡故後賠償金領取順序先後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指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以李蕎安、李蕎恩的部分來說,因父母已故,因此外公才會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律師認為,市府發放標準是依據民法繼承權,除非李宗典能具體證明大哥李錦昌的死亡時間晚於妻子和2個女兒,如此黃雅惠與2個女兒的財產繼承權,才會因先由李錦昌取得,最後轉成李宗典,在法律上才可能逆轉勝。

台南維冠大樓倒塌至今10個月,原址已夷為平地,當時社會各界共捐款42億元,其中不乏大企業家,但更多的是感同身受的一般民眾,他們期待自己的捐獻能幫受災戶走出傷痛,沒想到如今卻有受災戶因爭搶慰問金而翻臉,在震災後顯露人性的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