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走了,遺產可以提領嗎?」律師提醒:擅自動用恐觸法
有天早上,V 躺在床上被 V 媽打來的電話吵醒,一接起來,她的世界雖然仍在運轉,熟悉的樣貌卻將不復存在。
「爸爸突然倒下了,妳快來!」V 媽在電話中驚慌地哭喊著,救護車的鳴笛聲在耳畔邊急促作響。
V 和她老公一聽,用最快的速度著衣、出門、開車,一路向中部行駛。
期間,V 媽不時更新 V 爸的狀況:
「醫護人員說爸爸 OHCA,怎麼辦?」
「我們到醫院了,醫生正在急救!」
「醫生說 20 分鐘內若救不回來,可能就沒辦法了。」
「醫生剛跟我說,爸爸確定走了…」
V 爸的心臟問題家人皆知,V 也一直都知道這一天總會到來,只是沒想到心肌梗塞來得遠比想像中快。
都說悲傷沒有比較級,親人驟逝的痛,對每個人而言都是最高級。當時車程還有一半,V 的眼淚已經浸濕整包衛生紙。
在處理父親後事過程中,她才發現處理遺產比想像中複雜,「我後來才知道,遺產比想像中麻煩,要跑很多機關,而且當時喪葬費差點不夠用,雖然知道爸爸的存款帳號,可是也不知道能不能挪用」,直呼處理的過程常常滿頭問號。
處理遺產要小心!擅自挪用恐觸法
梁雨安律師表示,家人如果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過世,遺產依法會變成所有繼承人共有,如果沒有取得所有繼承人同意就私下動用遺產,就算是拿來辦後事,可能還是會涉嫌偽造文書或侵占。
構成偽造文書的原因,是因為家人過世後,在世家屬不可能用往生者的名字向銀行領錢,所以繼承人如果使用往生者的印章提款,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
而構成侵占的原因,重點則擺在動用這筆遺產的繼承人,是否要將其據為己有,如果是拿來辦後事,一般會認為比較沒有據為己有的意思,就不大可能構成侵占罪。
此外,梁雨安律師也補充,雖然遺產除了應扣除遺產債務外,依照民法規定,關於遺產管理費用,實務上認為是包含喪葬費、辦理繼承登記費用、繳納遺產之稅捐費用之支出等,故可以由遺產中支付,但由於遺產是由所有繼承人共有,故仍應取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後再進行,會相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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