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放4天颱風假!她一看10月薪資…「直接少4千」一票哭暈

爽放颱風假的代價就是薪水可能變少。(示意圖/TVBS資料照)
爽放颱風假的代價就是薪水可能變少。(示意圖/TVBS資料照)

10月間,山陀兒颱風、潭美颱風、康芮颱風接連襲台,不少民眾紛紛敲碗颱風假,但在放假的同時,荷包卻也默默減少。一名女網友在網上分享,因為放了4天的颱風假,導致薪水瞬間少了4千元,讓她相當痛心,貼文曝光後也引起討論。

該名網友在Dcard指出,「颱風假放了很開心,看到薪水很痛心」,雖然早知道颱風假會扣薪水,但當看到薪資單,薪水因為4天颱風假,直接少了4千元的時候,還是會覺得不是滋味,也好奇大家在颱風天期間,總共少了多少薪水。

貼文吸引網友們熱烈討論,許多人的薪水最後一分都沒有少,「沒有少,感謝公司」、「沒有少,而是雙倍薪的在上班,有多5000左右。走路5分鐘到公司,不痛不癢但很累」、「沒有少,我愛老闆」、「沒少還多了績效獎金跟多了颱風假舒服,外商就是敢給」、「沒有少政府單位」、「直接多了11000的加班費,感謝院長」、「颱風假四天都有去,多領一萬多,加班費還沒算」。

可是也有不少人雖然放了颱風假,薪水卻也跟著掰掰了,「我也是少領4天的錢」、「少領+1 薪資從3字頭變到2字頭,而且事情反而還更多(颱風過後回來一堆待辦)」、「少了,但我寧願在家睡覺也不要冒險出門」、「三天被扣4210,我的血啊」、「三天,當我知道放假的前一天晚上就開始痛」、「3天少了4064,希望這樣有安慰到你」。

根據勞動部規定,颱風假其實可以不支薪,但也不得扣薪、將勞工記為礦工、遲到或用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因為颱風假而資遣勞工。如果颱風假雇主要求上班,有以下兩種情形: 颱風假當天本來為工作日: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的規範,如果颱風假當天為工作日、勞工有出勤,公司應該給予薪資,並留意勞工通勤安全性,是否給予額外津貼或加班費,企業可與勞工討論決定。

颱風假當天本來維休息日:根據《勞動基準法》,休息日勞工出勤應該給予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公式為:當日薪水,前2個小時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4/3)×時數;後6個小時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5/3)×時數。 也就是說,颱風假是「勞工有權不上班、老闆有權不給薪」,如果勞工不上班,老闆不能以此為理由處罰勞工,例如扣除全勤獎金或要求以其他假別替代。不過也因為颱風假不是法定假日、企業有權不發薪水,因此也有人倡議將颱風假、豪雨假等防災假法制化、納入勞基法,「有薪假」的方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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