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針治失眠藥物成癮 貴婦二審獲賠200萬

呂姓貴婦2018年因失眠問題,前後花了800萬元向劉姓醫師買「舒眠課程」,對方幫她注射「牛奶針」485次,結果害她藥物成癮,經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定,呂已完成舒眠治療,劉不須返還醫療費用,改判劉須賠償非財產上損害賠償200萬元。可上訴。

呂女提告後訴訟中死亡,由母親承受訴訟繼續打官司。呂女生前指控,2018年她因失眠問題,經劉推薦舒眠療程,宣稱可幫助入睡,她就到診所就醫,但劉在2018年到2021年間違反藥物使用規範,為她注射俗稱「牛奶針」的手術用麻醉藥物丙泊酚,讓她陷入麻醉狀態後,再向她謊稱已幫助入睡,索取每次3萬至6萬元的高額報酬。

她長期注射藥物後,出現明顯藥物成癮,精神常處於暈眩狀態,她指控劉違反醫療法,造成她健康受損等傷害須賠償損失。

一審認為,劉姓醫師從2018年至2021年,前後1023天為呂女注射管制藥物共485次,已違反醫療常規而有過失,且導致呂女對藥物產生心理依賴,其健康權受有損害,劉侵害呂女的健康權,應負賠償責任,判決劉男須返還已收取的部分醫療費582萬,及賠償非財產上損害50萬共632萬元。

案經上訴,高院二審認為,劉姓醫師已為呂女完成舒眠治療,不須返還醫療費用,但審酌劉對呂的健康權侵害程度等,改判決劉須給付非財產上損害賠償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