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員工助貨櫃運毒 6嫌收押

基隆地檢署偵辦運毒集團在基隆港東岸碼頭利用貨櫃走私大麻案,共查扣大麻323袋,逮捕以陳某為首的運毒集團共6名犯嫌。檢方以6名犯嫌各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等罪,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徐佑昇攝)
基隆地檢署偵辦運毒集團在基隆港東岸碼頭利用貨櫃走私大麻案,共查扣大麻323袋,逮捕以陳某為首的運毒集團共6名犯嫌。檢方以6名犯嫌各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等罪,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徐佑昇攝)

基隆地檢署偵辦運毒集團在基隆港東岸碼頭利用貨櫃走私大麻,集團吸收碼頭某物流公司3名員工,在貨櫃檢驗前的空檔破壞貨櫃封條,把走私的毒品取出載運至港區外。檢警追查後扣得大麻323袋,並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等罪,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將6名犯嫌羈押禁見獲准。

基檢表示,去年12月接獲情資,疑有運毒集團結合港區作業人員,在基隆港東岸碼頭以貨櫃夾藏毒品方式運毒入台。調查發現,運毒集團以高額報酬吸收碼頭某物流公司巫姓、劉姓及張姓員工,利用碼頭作業流程貨櫃儀檢前的等待時間,破壞封條自貨櫃走私夾藏毒品載運至港區外。

基檢指出,運毒集團先於去年10月間,自泰國將大麻毒品共10箱夾藏於貨櫃,運抵基隆港東岸碼頭,再利用深夜貨櫃儀檢前,由張某負責把風,巫某、劉某破壞貨櫃封條把10箱大麻毒品搬運上事先準備的貨櫃曳引車車頭內藏放,再由另一名張姓男子載離開港區交付彭姓男子,彭某再轉給主謀陳姓男子。

主嫌陳某去年12月中又「故技重施」,自泰國將大麻毒品323袋(毛重183.54公斤)夾藏在貨櫃中,但因載運貨櫃的船班靠港時間延誤,遂先暫緩行動。

基隆關人員察覺異樣後通報,檢察官先指揮航基站扣押毒品,經積極追查,持搜索票展開3波搜索,並將涉案6名犯嫌以運輸第二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瓦解運毒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