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檢史密斯請求大法官 裁示川普不得享起訴豁免權

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11日極不尋常地繞過上訴法院,直接向最高法院請求裁示前總統川普是否享有起訴豁免權,且需盡快裁決,切斷川普任何再將審判延誤到明年總統大選後的可能途徑,務必使審判保持在軌道上。

紐約時報報導,史密斯11日晚間向最高院提出請求,文件中問道:「此案凸顯了民主的一個核心基本問題:前總統在任期間所犯罪行、以及在刑事訴訟開始前被彈劾但未定罪時,是否受到憲法保護而絕對免受聯邦起訴?」

法官們短短數小時後便批准史密斯最初請求,將加快考慮是否審理此案,並命令川普律師在20日前提出史密斯審查請願書的答覆。

川普先前表示在干預大選一案中他享有絕對豁免權,因為當時他還在任;主審法官裘特康(Tanya Chutkan)則駁斥此說法,在兩周前的裁決中譴責他「篡奪政府權力」的企圖,並表示憲法或美國歷史上沒有任何支持「前總統不應受到聯邦刑法約束」的主張。

川普就這項裁決向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且要求裘特康凍結干預大選案直到上訴解決為止。這導致刑事審判暫停,該訴訟定於3月4日於華盛頓聯邦地方法院開庭,屆時川普若贏得總統職位,可以下令撤銷指控。

史密斯稱這是非同尋常的案例,但也承認只有豁免問題的上訴解決後,才能裁決干預大選案,所以才請求最高院先裁示此癥結,並要求法院動用罕見程序「判決前調卷」(certiorari before judgment)來繞過上訴法院。

史密斯亦指出最高院1982年時認為前總統享有一些特殊保護,至少在民事訴訟中是如此,且司法部長期以來一直認為現任總統不能被起訴。「但這些原則不能擴展到被告(一位前總統)所聲稱的絕對免於刑事責任,無論是權力分立或彈劾程序中他被無罪釋放,都沒有使他脫離聯邦刑法的管轄範圍,他與其他公民一樣應對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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