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當時沒心神喪失 檢方:鄭捷不得減刑

犯案當時沒心神喪失 檢方:鄭捷不得減刑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5月21日在捷運江子翠站,犯下隨機砍人事件造成4死24輕重傷的21歲嫌犯鄭捷,就讀東海大學2年級的他,犯下這起震驚全台的殺人事件,新北地檢署今(21)日召開記者會,依4起殺人罪、22起殺人未遂提起公訴求處死刑。檢方表示,鄭捷在經過精神鑑定後,認定他犯案時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況,因此不符合《刑法》第19條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免刑或減刑規定,依法不予減刑。

檢警偵辦鄭捷「北捷殺人事件」,5月21日逮捕鄭捷後隨即裁定羈押2個月,今(21)日羈押期滿,檢方召開記者會。檢方發言人表示,鄭捷在北捷的殺人事件,是捷運啟用以來首宗的重大殺人事件,引發全台關注,羈押鄭捷後,並請台大醫院替他進行精神鑑定,犯案當時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況,但他有反社會和自戀人格特質,並認為世界是虛無的,對於人生毫無意義並且悲觀。

檢方以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依法起訴鄭捷,並具體求處死刑。檢方並公布台大醫院精神科醫師的鑑定報告,認定鄭捷犯案當時,並不符合《刑法》第19條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免刑或減刑規定,加上事後鄭捷的應對能力、以及釐清他的犯案動機,建請法官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