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賣85豬仔 《角頭》臨演羈押禁見

涉犯拐賣國人到柬埔寨,李振豪(左)在友人陪同下9日到地院出庭,訊後李等4人全都羈押禁見。(趙雙傑攝)
涉犯拐賣國人到柬埔寨,李振豪(左)在友人陪同下9日到地院出庭,訊後李等4人全都羈押禁見。(趙雙傑攝)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東堂「東新會」成員李振豪等人,誘騙85名國人赴柬埔寨獲利1470萬元,李嫌等4要角起訴後移審北院獲交保,案經檢方抗告成功,高院撤銷交保發回重裁後,北院在中秋節前的9日下午開庭後,合議庭認定4人均屬集團核心人物,有逃亡可能,以及有較高機率與未到案共犯勾串、滅證,裁定4嫌都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警調查,綽號「小新」的東堂分子李振豪,曾在國片《角頭》擔任臨時演員,日前獨自成立「東新會」,原本在中山區酒店圍事,因疫情影響生意,後與柬埔寨人蛇及詐欺集團搭上線,自2022年起,指使手下找尋目標,以高薪工作誘騙民眾前往柬國,3個多月陸續仲介80多人,每1人傭金可賺2萬美元。

檢警經連月追查,日前會同調查局兵分10路,逮捕李振豪、林晉宇在內等9嫌,並依以詐術使人出國、買賣人口罪起訴眾人,不過李嫌等6位在押被告,本月2日起訴移審北院後,分別以20萬到7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提出抗告,高院審理後,8日晚間撤銷李振豪、林晉宇、黃炫逢、陳思瑋等4人交保,發回北院重裁;另2人則交保確定。

北院9日下午4時迅速開庭,傳喚李振豪、林晉宇等4人出庭。法官開庭訊問後,合議庭認為,4人雖都否認犯行,但有起訴書所載的被害人與同案被告等人的證述,還有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可證明認定4人涉犯起訴書所載的買賣人口等罪犯嫌重大。

合議庭審酌,刑法第296條之1第1項「買賣人口罪」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且本案涉及境外犯罪,目前還有多名共犯在境外,有相當理由可認定4人有畏罪逃亡、偷渡至境外可能。

又依檢察官起訴及目前卷證顯示情形,4人均屬集團階層較高的核心人物,也具較高機率與未到案共犯、證人為勾串、滅證,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裁定李振豪等4人自9日起羈押3個月,並都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