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腿會是善意的嗎?

台灣的司法判決光怪陸離,一堆恐龍法官任性由心,判出各種令人難以信服的判決已非新鮮事。台南光電涉案的邱莉莉等15人,全都宣告無罪,已是全國譁然,而這幾天陳凝觀引郭台銘的「國台辦的狗腿」言論,也被最高法院作成定案,陳凝觀可以免除罪責,不但無須作任何賠償,恐怕更可以振振有詞,未來繼續其無底線的操作。

從法官判決書來看,盧彥如、吳麗惠等5名法官的合議庭顯然是有鮮明的政治立場,因為有關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是否因其在大陸的投資,接受大陸一視同仁的優惠,就足以認定蔡衍明在新聞報導上接受了國台辦的指使一事上,法官顯然認為是事實。因此,儘管陸委會已說明旺旺的投資一切合法,且至今有關蔡衍明是否因此而聽命於國台辦的問題,全無任何佐證,但法官還是將相傳的數額,洋洋灑灑盡寫於判決書,認為是可受到「公評」的重要依據。這就充分表明法官的政治立場,而政治光譜早已決定蔡衍明敗訴的命運。

儘管如此,法官的判決還是令人驚詫莫名,處處顯露其為了周全陳凝觀、迎合其政治立場的斧鑿痕跡。

因為,法官將陳凝觀的批評當作「善意的言論」,根本違反中文使用的常規及大眾認知。法官之所以如此拐彎抹角、曲為之說的理據,當然是陳凝觀口中所說「國台辦的狗腿」,是出自郭台銘之口,是引述而非直接批評。而陳凝觀一開首就轉述郭台銘的話當引子,也算是巧妙規避言責,但絕非善意。

而「狗腿」二字,在中文通用規則絕對是罵人的話,相信最高法院的法官中文程度不會低到連這都不懂。尋常老百姓,因言語上的不遜,動輒遭裁罰不勝枚舉;事實上,是否為惡意貶損,從其對話是完全可看出來。

陳凝觀當時引述的語境究竟如何?如果調出錄影,可發現陳凝觀整個節目的主要內容及其用心,就是要坐實郭台銘對蔡衍明「莫須有」的指控,所以要看看蔡衍明「有多狗腿」。陳凝觀不只是在引述,而且是刻意羅織,非得將蔡衍明詆毀成「國台辦的狗腿」不可。明知子虛烏有,卻在毫無佐證下藉題發揮,惡意明顯,如果這還能說是「善意的言論」,恐怕未來我們對「善意」的定義就要重新改寫了。

蔡衍明敗訴,在當前司法完全偏綠的情況下,當然也只能自認晦氣。但此案一旦成為案例,不只在司法判決會引發諸多問題,新聞媒體只要隨便引述阿狗阿貓的話就可逍遙法外,亂象恐將多到不可收拾;更重要的是,以後家長、師長如何去教他們的小朋友?「狗腿」是不是會逆轉成「善意」的言詞?看來,以後當人家的「狗腿」,也將是無上的光榮了。(作者為退休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