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夫持刀殺妻再悶死6月大兒子 岳母淚訴「夫妻和睦」行凶動機成謎

廖姓男子疑因失業,9日下午於新北市三重住處狠心持刀殺害劉姓妻子,再駕車載著6個月大兒子奔赴陽明山馬槽橋下,先悶死兒子後再輕生。檢警10日勘驗案發現場及相驗遺體,廖男岳母強調「女兒不缺錢」,不認為經濟因素是女婿殺人動機。

廖男岳母9日傍晚返回三重三和路住處,驚見女兒倒臥血泊,身上多處刀傷。警消步檢視劉女身上共7處刀傷,送往醫院搶救後不治。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循線查出廖姓丈夫涉嫌重大,而他事發後攜帶兒子前往陽明山馬槽橋,父子2人被發現時已經明顯死亡,現場並未留下遺書。

據了解,劉女生前為科技公司的會計,因懷孕而被公司解僱,但劉母澄清,女兒當時因嚴重害喜,她讓女兒主動向公司提出離職,必非是遭公司惡意解僱。而廖男不明原因遭到裁員,一家3口靠著雙方父母接濟勉強度日,雙方家長並無怨言,非常諒解女婿和女兒的處境。

廖父表示,他們夫妻平時感情很好,但兒子比較為威嚴,不太會輕易吐露心事,每月會給兒子一家2到3萬元生活費,夫妻2人沒有經濟壓力,他無不良嗜好,推測兒子可能因個性抑鬱,最終釀成悲劇。廖母則說,劉妻為兒子第2任妻子,廖男與第1任妻子育有女兒現年11歲,離婚後雖然再娶,仍感覺廖男悶悶不樂。

廖男岳母說,女兒、女婿去年才結婚,感情很好,2人不會吵架,且雙方家長條件都很好,沒有經濟壓力,「我女兒不缺錢,每個月女婿還會給我2萬元。」

檢警10日相驗廖男父子遺體,廖男岳母抵達北市二殯,掩面撫胸痛哭說:「我最愛的孫子,怎麼會這樣?叫我看小孩好殘忍!」最後在警方攙扶下進入相驗室。

外傳劉女因懷孕遭公司惡意解雇,對此,對此,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0日表示,雇主對於受僱者之招募、薪資、資遣及福利等,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否則可處30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社會局說明,社會局接獲本案訊息,社工已經在第一時間關心家屬,該案經查案家3人過往無家暴通報、無脆家通報、也非福利人口,後續社工將依案家需求提供悲傷輔導、司法資源、經濟補助及喪葬協助等資源。

社會局呼籲,若生活上遇到挫折和壓力,可運用心理諮商及家庭協談,協助家庭成員調整互動方式,共度難關;而大人也要尊重孩子是獨立的生命個體,勿因任何因素剝奪孩子的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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