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醫丁鐸案 受害求償相差10倍

南加大(USC)保健中心前婦科醫師丁鐸(George Tyndall)案近日新進展中,南加大校方支付的和解金給不同受害人分配到的金額差距巨大,令有些受害人感到被二度傷害。兩名華裔受害女性一人就獲得120萬元,另一人不到20萬。深究與受害人是否願意冒險,選擇退出集體和解,並追求個別訴訟的「賭博」有關。

兩名女性都是在南加長大的亞裔,都在多年前就讀南加大的研究生課程,都去了學校診所看婦科,最後都和丁鐸一起進入檢查室。雙方後來都表示受到這名醫師性侵,並在多年後仍生活在陰影中,無法信任男性和醫療人員。

然而,當南加大和受害人達成和解後,賠償金額大相徑庭。2014年畢業於醫療信息技術領域的畢業生華裔紀女士(Lucy Chi),達成的和解金總額約為120萬元。而另一個校友是一名家住橙縣的母親,獲得的和解金不到20萬元。

「我為我的孩子們感到難過」,洛杉磯時報引述第二名女子最近的哭訴表示,「我做出了錯誤的決定」。

南加大以11億元和解費給丁鐸的1.7萬名曾經的患者,這是教育史上最大的性侵賠償。然而洛杉磯時報報導該天文數字的背後,是不平衡的經濟前景,這些賠償使一些人旺起來,另一些人則感到再次受傷和被騙。

這是南加大及其律師採用新穎賠償方法的結果。一年半以前,這些受害人們不得不在兩種法律途徑之間做出選擇,所有人都有資格獲得集體訴訟和解,但他們可以選擇退出集體和解,並在州高等法院就個別訴訟進行「賭博」。超過700名婦女追求第二種選擇。

但從嚴格的財務角度來看,很明顯的這些冒險者獲得的結果要好得多。南加大在3月同意向710名未決訴訟的女子支付8.52億元,平均每人支付超過一百萬元。而集體訴訟和解協議規定,最高只能獲得25萬元的賠償金,具體取決於個人分享經驗的意願,以及和解管理者如何評估他們的受傷程度。

這類訴訟的原告通常會得到不同的費用,但是專家指出,該案兩組原告之間的差異巨大不同尋常。羅耀拉法學院教授Adam Zimmerman舉例911事件受害者從國會獲得的賠償,當時國會設立的基金平均向死者親屬支付210萬元,而選擇退出並進行個人訴訟的家庭,最終獲得平均約500萬元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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