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政貪官案 一審判王令麟2年2月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東森國際集團前總裁王令麟等被控送禮賄賂獄政官員案,台北地院審理逾4年,今天宣判,判王令麟2年2月徒刑、前北監副典獄長蘇清俊16年徒刑,可上訴。

檢調監聽另案時,意外查出這起獄政醜聞。王令麟因東森力霸掏空案於民國102年遭判刑3年10月定讞,同年11月入獄服刑;他入獄服刑後爆出行賄獄政官員,藉此在獄中換來特權,台北地檢署104年1月間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前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王令麟、王令麟秘書胡曉菁等23人。王令麟104年11月11日假釋出獄。(編輯:方沛清)108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