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團體協約 勞動部頒發190萬

勞動部頒發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獎勵金。(勞工局提供)
勞動部頒發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獎勵金。(勞工局提供)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市府勞工局主動推動入廠輔導工會與事業單位簽訂團體協約,去年輔導勞資雙方重新、或首次簽訂團體協約,共計十七個工會與事業單位簽署,經勞動部審核通過,共核定一百九十餘萬元的獎勵金,勞動部長許銘春三日南下前往相關工會頒發獎勵金。

勞工局指出,勞動部為獎勵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保障勞工權益,提供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獎勵金的輔導措施。

去年計有十七個工會與事業單位簽訂團體協約,其中符合申請獎勵金規定且於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的有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等九個工會,經勞動部審核通過總計核定一百九十餘萬元的獎勵金。

勞動部長許銘春三日南下,前往東盟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學甲廠企業工會、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頒發簽訂團體協約獎勵金。

許銘春表示,團體協約是勞動部推動的重要政策,也是公司對員工釋出的善意,鼓勵企業要把員工當成家人,我們會把好康的東西跟家人分享,這就是一種利潤共享。

勞工局長王鑫基說,南市共有五十三家企業工會,勞工局已成功輔導卅二家事業單位與其企業工會順利簽訂團體協約,對尚未簽訂團體協約之企業工會,勞工局將列為持續輔導對象,期待勞、資雙方多協商,並將協商勞動條件約定在團體協約中,保障勞工權益,共創勞資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