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揭露台固媒體花蓮案爭議什麼?

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方文、游可欣/獨家報導

台灣邁向5G數位匯流時代,可望更進一步翻轉過去通訊傳播產業營運模式,尤其是未來藉著5G或寬頻網路即可隨時迎向數位轉型,消費者也有更多機會享有更多元數位服務。然而,近來備受關注的台固媒體OTT-TV進軍花蓮案,為何惹爭議,以下是《台灣數位匯流網》獨家追蹤報導。

時間回到9月18日,富邦董事長蔡明忠旗下台灣大寬頻(台固媒體)宣布,插旗花蓮影音服務市場,就在媒體見報之後,據了解,年代董事長練台生旗下花蓮系統台洄瀾立即通報函文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此舉更隨之引發市場焦點轉向為另一場蔡明忠與練台生互槓的戰事,而延伸這場戰事就是因凱擘今年3月被NCC駁回跨區經營案。

根據NCC通訊傳播市場報告指出,無論是連網設備連接電視,與收視線上影音內容服務的比例、家戶上網普及率以及家戶固網普及率,花東地區都是全國比例最低。而花東地區目前有線電視總戶數為8萬餘戶,練台生旗下的有線電視洄瀾、東亞與台東縣東台至今仍然是獨霸市場、無人競爭的狀態。

此外,數位匯流帶動企業轉型整合之際,台固媒體9月19日提供花蓮民眾高速家用寬頻,到底是OTT-TV還是CATV服務?

問題一、是OTT-TV或CATV?

據了解,台固媒體說法,該花蓮地區視訊服務是透過串流視訊盒(Android BOX)以開放式網際網路串流方式,提供OTT-TV影音服務。

換句話說,消費者或用戶收視影音並非一定要使用特定纜線或寬頻上網,包括經由台固媒體的寬頻,或者中華電信光世代,甚至是洄瀾用戶都能透過此Android BOX收視影音服務。也因此,串流視訊盒不需綁定固定IP就可享有服務,簡言之只要透過網路在全國各地皆可使用,並未僅限花蓮地區使用。

此外,用戶透過串流視訊盒所收看之串流視訊內容,大多為OTT業者,如:四季線上、KKTV 、HBO GO等,其價格由OTT業者或提供影音內容商決定。此外,用戶也可透過串流視訊盒收看隨選視訊、影音線性頻道、KTV服務等。

不過,又據NCC初步調查結果認為,台固媒體透過播放授權後,再以統包方式提供收視用戶收視,促銷行為實質上包括收視費與電路費,類似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向訂戶常態的收費方式,與一般OTT串流視訊服務不同。

根據NCC說法,一般OTT-TV串流視訊服務,是透過網路應用層,可跨不同寬頻業者以網站、APP或機上盒方式提供視訊服務。台固媒體的串流視訊盒採管控網段區分方式,限定花蓮區裝接寬頻,及視訊機上盒者提供服務。並未以網站或APP方式提供相關OTT服務。

問題二、台固媒體在花蓮的網路架構?

據台固媒體說法,該OTT-TV服務其訊務流程架構並無編排、播放、解編碼及多工等功能,與有線電視及IPTV(MOD)技術架構不同。

另據了解,台固媒體在花蓮地區租用的電路是採HFC網路架構,在既有的接取光纖迴路中,依涵蓋區的建物特性(如大樓)設置Fiber Node,再由Fiber Node延伸同軸電纜網路到用戶端,在用戶端安裝Cable Modem(纜線數據機),提供用戶上網服務。

問題三、台固媒體花蓮視訊服務傳輸方式

台固媒體經由平臺業者鳳梨傳媒及台哥大頭端及相關設備,以及台固傳輸監控HFC網路,播放影音內容給串流視訊盒的收視戶,此服務被NCC初步判斷為似屬有線廣播電視服務。

問題四、適用一條法規?

據了解,NCC初步判斷,似屬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定義的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即以設置纜線方式傳播影像、聲音供公眾直接視、聽。

但又因傳輸架構不全然是纜線,據了解,NCC內部也討論以過去、未實施的匯流五法草案中提到的「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判斷此服務的屬性。其中,以技術中立角度並以經營模式區分認定,纜線綁定多頻道視訊服務即為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而有納管需要。如:過去威達雲端及台中地區IPTV服務案例。

問題五、未來類似創新服務何去何從?

隨著數位匯流帶動通訊傳播產業變革,傳統商業經營模式也面臨轉型。據了解,NCC未來將針對新型台視訊多媒體服務進一步作出解釋,如朝向:經營者提供網際網路視訊影音服務,符合:「為用戶設置串流視訊盒、網際網路接取服務相互搭售、使用之接取網路為自己或關係企業所有、內容包含二以上線性頻道之組合。」將視為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應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申請許可執照才能營業。

不過,針對台固媒體OTT-TV花蓮案,NCC仍在持續調查中,以及針對疑慮面向,持續蒐集業者意見,最後調查結果與有無處分仍有待11月下旬才有答案。

圖片來源:翻拍自台灣大寬頻官網、google map、TDC 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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