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1人養5口沒過好日子!76歲林信吾媽嘆:全身都病

記者黃啟超、吳繢杉/台南報導

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三立新聞》找到林姓嫌犯的母親,她數度哽咽說絕不會去探望,如果兒子「被槍決」也好,他做的事自己承擔。媽媽更回憶最後一次見面,是在兒子殺警前一周,放探親假回來,還買了肉燥飯要給她吃。媽媽表示丈夫過世的早,她還要撫養一大家子,沒過上好日子,養到壞兒子相當心痛。

殺警案林姓嫌犯落網。
殺警案林姓嫌犯落網。

林姓凶嫌手段殘忍,殺害兩警終於落網,而他76歲的老母親回憶兒子犯案前,母子最後一次見面情景。

林嫌母親:「上禮拜他有放假回來,去高雄報到又回來過夜,他就說8月15日要回去,他9點半就出去說要去搭車,早上還買肉燥飯給我吃,我跟他說我吃素,他就說他要去搭車了,他說他要用走的去,他就沒消沒息了。」

怎知這一走兒子就鑄下大錯,收到他的消息還是警方通知落網,讓她忍不住說氣話。

見林嫌鑄成大禍母親表示,槍決還是怎樣都好。
見林嫌鑄成大禍母親表示,槍決還是怎樣都好。

林嫌母親:「他如果怎樣我也不會去看他,看要把他槍決還是怎樣都好,我自己自身難保,要(跟員警家屬)說什麼,他自己的事情,他自己去承擔啊。」

雖說無力再幫兒子善後,但母親的心還是難免牽掛。

林嫌母親:「我幾個月去(監獄)看他一次,我出車禍之後我就沒去看他了,他有叫我幫他拿內衣褲,他寫信跟我說沒錢,我就寄一千給他,有的時候沒寄。」

媽媽說過去一年只見過林嫌兩三回,年輕時丈夫過世,之後的同居人不僅長期跟他借錢,甚至還交往其他女友,讓她氣得拿刀割傷對方,被判重傷害罪3年半,案發至今30年,3個小孩幾乎沒孝順過她。

林嫌母親曾拿刀割傷同居人,被判重傷害罪3年半。(圖/翻攝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網站)
林嫌母親曾拿刀割傷同居人,被判重傷害罪3年半。(圖/翻攝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網站)

林嫌母親:「我35歲他爸爸就過世,我養他們3個小孩,還要養我媽媽跟3個小孩,還有養我大姐,她沒有老公也很可憐,我養一個家真的都沒有過過好日子,我做人做到這麼可憐,活到76歲,我連腳都受傷全身都是病,哪有辦法。」

年過七旬還得面對46歲兒子犯下殺警重罪,老母親滿是辛酸和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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