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12歲兒在車上忘熄火未上鎖「賓士車遭竊」 粗心母慘吃罰單

記者余姿函/綜合報導

台中市北區一中商圈19日發生一起賓士遭竊案件!一名陳姓女子把12歲的兒子遺留在車上,還違停在路邊,沒想到被歹徒發現車子沒熄火,一溜煙開走。

<strong>賓士車遭竊。(圖/中天新聞)</strong>
賓士車遭竊。(圖/中天新聞)

歹徒把車子開走後,隨即把男童丟包!而粗心的陳女直到回到路邊,才發現賓士車消失,原以為是違停被拖吊,向員警求助之後,才發現沒有相關紀錄。警方察覺有異,調閱監視器鎖定一名40歲的廖男,才發現車子被歹徒開往到彰化伸港一處鐵皮屋內,而且陳女的兒子早被強行拉下車。

據了解,陳女當時載著兒子是要前往育才北路附近的土地公廟拜拜,但是為了貪圖方便,竟將車輛違停在路邊,不僅沒有熄火還沒有受所,導致車輛及兒子遭歹徒擄走。

今日(21)上午10時左右,一群員警前往該鐵皮屋逮人,廖男一看到警察便嚇得跳入旁邊的稻田中,員警也接著追上,警匪在稻田中追逐,廖男最終因無路可逃只好乖乖就範。

不過,警方逮到人後卻不建車輛的蹤影,之後警方再次循線追查,才在台中豐原處一個空地尋獲,最終把廖男帶回去訊問。

<strong>廖男遭警方逮住。(圖/中天新聞)</strong>
廖男遭警方逮住。(圖/中天新聞)

而該名粗心的陳姓媽媽即便被嚇慘,還是免不了被警方「提醒」一番。據了解,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三千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警方開單舉發這名媽媽。

此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及少年獨處」,最高可以罰鍰一萬五千元,假如兒童因此而受傷,家長也有機會吃上官司或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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