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違規帶狗進出社區 夫妻「被罰129次」告輸了

台中市一對盧姓夫妻去年底花近2千萬元,在美術館附近買房,社區大樓有規定,寵物進出社區時要放進推車,或用鏈條拴住戴口罩,走地下一樓的車道。但夫妻倆不到一個月,就帶著自家的黃金獵犬,違規進出社區大廳。管委會開出129張罰單,1張1千元,夫妻倆拒繳,管委會告上法院,最後法官認定社區規約有法律效力,判賠夫妻倆要付10萬1千元給管委會。

黃金獵犬聰明友善,但大型犬難免暴衝,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台中美術館附近21年的社區大樓,門前就是綠園道,管委會94年就訂定規約,規定住戶帶大型寵物,進出社區時不落地,要放進推車,或用鏈條拴住戴口罩,走地下一樓車道。民眾:「那不是狗的問題啦,是人的問題呀。」民眾:「可能是怕有些小孩會怕吧。」民眾:「也是有他的道理在,如果是我就覺得訂這個法規,算是滿合理的。」

有一對盧姓夫妻,去年底花近2千萬買房,住進來後就開始違規。兩人分別在今年1月中到2月初,多次帶黃金獵犬進出大廳 ,管委會勸導都不聽,開出129張罰單,遭罰近13萬卻拒繳,管委會告上法院。社區主委李錦墀 :「我請車道哨幫他們做一個VIP的管制,人跟車子都先淨空,我們在車道部分來講,在大廳部分來講,都已經盡了我們最大的可能,給他最大的方便。」

盧姓夫妻認為,社區車道沒有人車分道,通行有危險,他們狗狗溫馴無攻擊性,進出也有牽繩、戴口罩,管委會罰款是不當剝削,飼養寵物權利,已侵害財產權,更依法無據;但法官認為,寵物規約是經過,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具有法律效力,扣除一些影像模糊的罰單 ,判夫妻倆要付10萬1給管委會。民眾:「規約一開始就在,那我會覺得應該尊重這個大樓的規約。」民眾:「不合理呀,因為車道如果沒有分開,狗狗這樣子走也很危險吧。」

對於判決結果,有些毛小孩的家長,可能很難接受,不過豪宅社區制定規約,也是基於安全考量,至於此案還可再上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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