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觀光簽來台上節目 移民署開鍘:廢證+管制5年不予許可來台觀光

前央視調查記者、中國媒體人王志安。(翻攝自賀瓏夜夜秀YouTube)
前央視調查記者、中國媒體人王志安。(翻攝自賀瓏夜夜秀YouTube)

中國媒體人王志安近日登上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評論台灣選舉像一場秀還諷刺身障者,引發極大爭議,而因王志安是以「旅居海外中國大陸人士」的身分申請來台「觀光」,卻在台從事採訪、參加節目錄影等工作,遭質疑違反相關規定。對此,移民署表示,王志安確實違反相關規定,移民署依法規廢止其入境許可,並管制5年不予許可來台觀光。

事實上,王志安並非首次來台,去年10月他就曾來台採訪競選活動,本來計畫參觀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的競選總部,最後只參觀了藍營總部與郭台銘的連署站,期間則登上電視政論節目《年代向錢看》和網路節目《百靈果News》。

這次王志安依「旅居海外中國大陸人士」的方式申請來台觀光,採訪三黨候選人的造勢活動、大選投開票的過程及出演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總共停留14天後返回日本,卻因在《賀瓏夜夜秀》,評論台灣選舉像一場秀還諷刺身障者,引發極大爭議。

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在臉書表示,王志安雖主動表示不能領取演出費用,因為他是持觀光簽證入境,但依法外國人(含大陸地區人民)未經申請不得在台灣非法工作、演出,不過他有演出事實,是否會因他不領報酬而在法令認定上有所不同?他認為這可能是個有趣的議題,也說之後會不會因我國移民署認定他非法工作,宣告他一定年限內禁止來台呢?成為又一位被兩岸都封殺的調查記者?

內政部移民署今日下午表示,王志安是以旅居海外中國大陸人士身分,向移民署申請觀光事由的一年多次入出境證,並持證來臺。依規定,中國大陸人士來臺,須依來臺目的申請相符的事由,來臺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王志安經許可來臺觀光期間,應邀參加節目發表言論,已違反相關規定,移民署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規定,廢止其入境許可,並管制5年不予許可來臺觀光。

移民署進一步表示,中國大陸人士經許可來臺觀光者,應從事與許可目的相符之活動,以共同維護兩岸健康有序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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