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戎專欄】維護言論自由與民主

俄羅斯反對派領導人阿列克謝·納瓦尼 (Alexei Navalny) 最近去世,他因極端主義罪名正在服 19 年徒刑。他為拯救言論和表達自由而死。因此,他的死亡是對言論自由和民主基本結構的威脅。每個國家都應該對這種違反國際法的行為表示抗議。Abhinav Mehrotra 和 Biswanath Gupta 博士發表在最新一期《地緣政治》(The Geopolitics) 的<維護言論自由與民主:呼籲國際行動>( Upholding Freedom of Speech and Democracy: A Call for International Action)討論國際法下的言論和表達自由問題,以及透過承認民主權為一項人權而可能採取的前進道路。
保護言論和表達自由是所有國家的責任
言論和表達自由是全世界備受推崇的基本人權之一。《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承認這項權利是保護和促進人權的基本權利。除不同區域和地方的人權條約外,各國憲法均承認這些權利為本國基本法律原則的一部分。這些權利的要求在各種社會運動中也可見一斑。來自世界各個角落的人們為保護這些權利而獻出了生命。除一般條約外,還包括《非洲人權和人民權利憲章》第 9 條、非洲人權和人民權利委員會關於廢除非洲刑事誹謗法的第 169 號決議、《歐洲人權公約》第 10 條等區域協定。 《保護人權與基本自由》、《美洲人權公約》第13條、《東協人權宣言》等文件都重視言論自由作為基本人權。國際法律文獻也表明,所有人權條約都規定了普遍義務。因此,每個國家都有義務制止在世界任何地方發生的任何此類違法行為。保護言論和表達自由是所有國家、國際組織和每個人的責任。任何國家侵犯此類權利,每個人都有權提出此類問題,以使該國承擔責任,這在俄羅斯當前的背景下是必需的。
人權、平等權利和法治政府是民主的重要屬性
談到民主權作為人權的問題,民主就是在異議和同意之間實現平衡,而 不是 對任何不遵循某一政治團體正統觀念的人進行零和焦土攻擊。這種觀點在 1993 年維也納世界人權會議上也得到了回應,根據其最後聲明,  「民主、發展以及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是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的」。
聯合國前秘書長布特羅斯-布特羅斯·加利的觀點進一步補充了這種民主理念,他認為 「人權、平等權利和法治政府是民主的重要屬性」。
在這方面,聯合國在確保民主方面的作用具有重要意義。聯合國一方面將人權理念置於國際社會處理議題的前沿,推動了各類非政府組織 促進和保護 人權的努力。儘管如此, 《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七款規定的對主權平等和不干涉的擔憂  給實現人權設置了障礙,尤其是當我們主張民主權作為一項人權時,民主權是一項直接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