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罷免案通過 中選會:明年1月16日投票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將面臨罷免投票。   圖:林昀真/攝 (資料照)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將面臨罷免投票。 圖:林昀真/攝 (資料照)

[新頭殼newtalk]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20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7選舉區議員王浩宇罷免案,明年1月16日投票。

中選會指出,會議中今天通過唐平榮領銜提出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7選舉區議員王浩宇罷免案,將函請被罷免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向該會提出答辯書,同時決議該罷免案於明年1月16日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表示,桃園市議會第2屆議員選舉第7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31萬5143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3萬1515人以上。該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3萬8922人,符合規定人數3萬3362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560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應由中選會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中選會指出,今日委員會議除決議該罷免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外,也討論通過該罷免案工作進行程序表,依序為今天罷免案成立之宣告、12月3日前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12月8日前發布罷免公告、12月27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明年1月6日至1月15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1月12日前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1月16日 投票、開票、1月22日前審定罷免投票結果、1月22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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