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罷免案1/16投票 中選會說明黃捷與陳致中處理原則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達法定連署門檻後,將在明年元月16號投票。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30)日指出,雖然陳致中和黃捷兩位高雄市議員的罷免案,也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人的查對程序,但不會和王浩宇案一併投票。(張柏仲報導)

目前進行中的多起直轄市議員罷免案,李進勇說明,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已經決定在明年1月16號投票;其次是高雄市議員陳致中以及黃捷兩位議員的罷免案,目前進行第二階段連署人的查對程序;最後一個案子是高雄市議員高閔琳的罷免案,目前進行第二階段連署中。

至於這三起罷免案可不可能合併在同一時間舉行投票?李進勇直接回應不會,強調它們有各自成立的時間,中選會將依照個案決定投票時間,所以和王浩宇罷免案什麼時候投票,完全沒有關連。

依中選會先前公布的罷免案成立公告,由唐平榮領銜提出的桃園市第7選舉區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連署人數合計3萬8922人,依法刪除5560人之後,符合規定人數3萬3362人,超過法定原選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3萬1515人)的連署門檻,因此依法宣告罷免案成立。(圖: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記者張柏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