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大律師殺女友:我從不知愛情也需要學習

文/鍾張涵

人生勝利組,卻過不了情關,持刀砍死欲分手的女友。「一秒」的衝動讓他鋃鐺入獄、身分歸零。這一秒很短、短到自己都難以理解為何發生;這一秒也很長,長到必須用一輩子償還。

「剛到監獄時,我常常哭。因為我想像她被我用刀子刺進去的時候一定很痛,每次想到這個,我就痛哭,」劉北元的聲音低到幾不可聞,嘴唇微微顫抖,「我沒辦法想像,我怎麼可以讓一個我愛的人,承受這麼沉重的痛苦。」

第一次見到劉北元,很難想像他曾是身價上億、志驕意滿的王牌大律師。眼前的他,身著白色Polo衫、刷白牛仔褲、揹著黑色後背包還自備保溫瓶,只有受邀演講時會套上較正式的淺色襯衫,到少年觀護所、校園或監獄,做著使他感到身心安穩的工作:基督教更生團契的福音志工。

劉北元,曾是國內最年輕的保險法律師。大學就立志賺大錢,三十多歲就五子登科,開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還在辦公室貼上電影《魔鬼代言人》海報。

但是,名利雙收的他卻過不了情關,2007年持刀砍死欲分手的外遇女友,判刑12年,2014年才假釋出獄。

採訪過程中,他不斷回到過去,直視當時黑暗、扭曲、狂亂的自己:

台灣最近發生很多情殺案,我看到都會很難過,會去注意那些狀況。其實可以發現,情殺跟犯罪統計中的高風險群沒有太大關係,他們不是來自高風險家庭,甚至很多來自高學歷或中上階級的人,這跟「挫折耐受力」有關。通常人生順遂的人會發生狀況,因為他無法接受「被拒絕」。

我父親是一名嚴格的校長,小時候跟他不親,我在家不太說話,但長大後父親重病住院、出院回老家休養時,我每次去看他,都會牽牽他的手,告訴他我愛他。

曾汲汲營營追求物質欲望

大學時,我看了部電影《麻雀變鳳凰》,男主角李察吉爾是一名商業律師,經常開跑車載女主角茱莉亞羅勃茲在街上飛馳,那股帥勁讓當時還在念法律系的我心嚮往之。

我年輕時的人生目標,是追求名利的王牌大律師。律師事務所開幕第一天,我就在辦公室貼了電影《魔鬼代言人》海報。我接的都是大案子,高峰期律師費收入上千萬,一部車開一年就換,雙B、奧迪、保時捷都有了。

現在回想起來,當年我都只是為了滿足身體需求,對「心靈」卻一點努力都沒有,所以我總在尋求更大的感官刺激,買名車、半夜在高速公路飆到300公里,找尋活著的感覺。

我一直把「成功」當成我的金字塔底部,把它當生命目標追尋,卻發現都有了的時候,不曉得接下來要做什麼,人生沒有了目標。

我現在才知道,我把人生目標看錯了,得到之後,只有銀行帳戶數字在變化而已,心裡非常空虛、不快樂。

當我的人生開始脫序,朋友看出我不對勁,介紹我看精神科醫生。其實精神科醫生只有第一次聽我說,之後就只是開藥而已。我後來才知道我應該去看心理醫生,但我當時連有心理醫生這種醫生都不知道。而且事發前一個小時,我其實一直在打電話給我的精神科醫生,但當時是中午,沒找到他。

第一次去看醫生,他認為我是憂鬱症,給了我一條橡皮筋套在手腕,告訴我說,如果覺得心痛,就彈一下橡皮筋,那輕微的疼痛感會讓我揪在一起的心稍微鬆開。但我的心還是痛,所以我開始會拿火燒自己、用刀割自己。

錯將生命投射於他人

我從來不知道愛情也需要學習。每個人對感情有不同的感受度,我對感情比別人敏感,最大的問題是:不該有而有、該斷而不斷。

「不該有而有」是自己人格道德上的崩潰,我以前覺得男人有點本事、交交女朋友沒什麼,所以我外遇一個接一個,追求生理上的感官刺激,像上了癮一樣。

「該斷而不斷」,是當我感情受挫時,只有兩種思考邏輯:一,她不喜歡你了;二,她有別人了。但我當年覺得自己不可能是人家不喜歡的那種人,我年輕、有錢、是有名的律師,怎麼可能有女生不喜歡我?但她不喜歡了、她不要了。我當時的想法就是她喜歡別人了,那種嫉妒心沒有被很好地控制。

除了嫉妒,還有一個感覺,是每個犯下情殺案的人都可能出現的:一種莫名恐懼。因為我把自己的生命投射在她身上,覺得如果她在我的生命中消失,自己也活不下去了。這樣的不當生命投射,產生的恐懼讓人失去理智。

自殘轉移情緒,衝動釀成悲劇

我傷害自己是為了轉移心痛,但發現這樣做可以讓別人聽我的。身邊的人會把注意力轉到你身上,會問你的需求是什麼?這種行為變成一種操控,讓局勢改觀。譬如她本來要分手,我往肚子捅一刀,她就到醫院陪我一個星期。

後來我在監獄看了精神醫學的書,想知道「我到底怎麼了」。書裡談到「衝動」問題,這個衝動其實就是向內、向外。向內是自殘,但一旦有某種誘因一點燃,本來內向的衝動就轉向外,變成傷害人的衝動。

所以情殺案例一定都曾有自殘、操控的動作,就像拿著鹽酸到台大那個案子,當事人是去談判、要操控,並不是要去殺對方,但因為言語衝突釀成悲劇。有情殺問題的人都有脈絡可以被發現。

所以,你如果面臨分手談判,第一、要找朋友,第二、要在公共場合,第三、講話不要去刺激對方,對方本來就已經有內在衝動,你不要把他誘發成對外的衝動。

後來我也寫書告訴孩子,不能用超過愛自己的標準去愛別人,如果你愛別人超過愛自己,當所有一切得不到回報,就會變得扭曲、痛苦會加倍。

生命是一門愛的功課。小孩子學會愛自己,便會律己及矯正自己的行為;大人學會愛自己,就知道應該嚴肅對待自己與他人的生命,不會輕易選擇傷害或結束它。我當年如果學會愛自己,就不會去妒忌一個已經不愛我的人,也不會因為不愛我的人要離去,憤而殺人。(更多內容,請見《天下雜誌》6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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