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玲獲不起訴「藝起發光聲請再議」 她又控宋逸民11點罪狀
資深媒體人王瑞玲,先前曾是基督教社團「藝起發光」前教友,因公開控訴協會涉嫌逃漏稅,遭提告妨害名譽。昨(3日)王瑞玲PO獲不起訴書,連續兩日控訴宋逸民的不是。而今(4日)「藝起發光」發聲明自清,並表示透過律師向檢察官聲請再議。
王瑞玲昨PO出不起訴處分書,自嘲是史上第一個被自己屬靈牧師呼攏7位數金錢和折磨1800多天,卻拿不到正確收據還被誣告的教友;感嘆自己從頭到尾都是受害者,宋逸民卻把她弄得像加害者,忍不住怒噴:「逸人,真他X的……不配!(你的神和我說的,請離開!)」
藝起發光今早在臉書發出聲明書,表示國稅局已證明協會沒有任何的稅務問題,但王瑞玲持續發布具有攻擊性的言論、捏造不實指控,害牧師、師母的名譽嚴重受損,甚至導致社會大眾被誤導,協會決定對王瑞玲進行法律的訴訟,盼能維護教會、家庭及信仰的尊嚴及安全。最後,藝起發光強調:「在提出告訴之前,我們掌握了非常完整的證據,並提供給檢察官,目前也透過律師向檢察官聲請再議,對於藝起發光協會的清白將會捍衛到底。」
今下午,王瑞玲再PO文酸藝起發光發出的聲明書,「表現出……最後的掙扎」,接著列出宋逸民的11點罪狀,包括:
1.自己主動提告別人,還要說是遭到抹黑、傷害、攻擊,都法院認證了看不懂嗎?
2. 你敢把給檢察官的證據全部攤開來給民眾看嗎?
3. 你敢把奉獻的金流攤開給民眾看嗎?
4. 你敢跟民眾看,你們國度事業拿教友的奉獻,去報什麼稅嗎?
5.我們奉獻一塊就要10萬元的磚塊,收據在哪裡?7位數的奉獻你們只收現金,這些收據在哪裡?
6.受害者不只我一個人。
7.你何時跟我有無數次的善意解釋和溝通?
8.不要一直找憲哥來搓湯圓。
9.你竟敢公然說謊。
10.玩弄大家對你的信任。
11.官司是逸人你引起的,請不要自打嘴巴。
截稿前,藝起發光尚未針對王瑞玲的最新指控做出回應。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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