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花為德商海立「關說」?經濟部:離岸風電發展需跨部會協調

德商海立今年4月計畫承做離岸風力發電直升機業務受阻,疑在經濟部與交通部高層「溝通」後翻盤。(示意圖/資料照片)
德商海立今年4月計畫承做離岸風力發電直升機業務受阻,疑在經濟部與交通部高層「溝通」後翻盤。(示意圖/資料照片)

【民眾網編輯劉家瑜/綜合報導】

立委洪孟楷今(21)質疑海立航空今年4月計畫承做離岸風力發電直升機業務,向民航局提出籌設許可,但因資本額僅5萬元被打回票,卻在經濟部長王美花、交通部長王國材「溝通」後翻盤,經濟部澄清, 本案是德商海立在台投資案遇投資障礙,經德國經濟辦事處轉介後,由投資台灣事務所單一窗口協助協調交通部、經濟部等相關單位,並於合乎國內法規的情況下促進國內投資。

本案於今(2022)年9月後就展開跨部會協調,正因已在協調程序中,王美花才會詢問王國材後續發展。未來在同意籌設期間的一年內,台灣海立航空仍須按計畫書符合三大要件,包括第一,必須確認實收資本額達5000萬元;第二,必須確認股東比率須由國內廠商出資超過五成;第三,必須符合航空業管理規則及安全營運能力。相關審核會由主管機關交通部民航局本於專業、嚴謹審查。

對此,經濟部強調,海立公司總部位於德國,也提供專業直升機進行運維作業服務給主要離岸風電民間企業(例如西門子、Vestas、沃旭等)進行風場作業人員互換、直昇機吊掛運維、空中救援等特殊技術的直升機運輸。目前雖已取得Vestas合約,仍要取得國內主管機關民航局審核許可,該公司初次提出的計畫書不符合規定,重新調整後重新提出申請,在符合法規下,目前處於「同意籌設」的階段,惟仍未同意營運。

經濟部也說明,德商海立的投資案,本質上是該公司與離岸風電系統商Vestas「民間公司與民間公司的商務合約行為」,並非與公部門的合作。外商在台投資不清楚法規時,經濟部本於促進投資、並讓國內離岸風電產業發展更順利的出發點,進行跨部會協調及提供相關法規諮詢。進行跨部會溝通是常態,但協助產業發展的前提是依法行政、依法審查,這也是部長王美花及經濟部的一貫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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