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林裕紘遭網友恐嚇 刑事局:IP在境外已循國際司法互助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及「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遭網友恐嚇。刑事局長周幼偉今天指出,2案犯嫌網際網路協定位址(IP)都在境外,已循國際司法互助管道協助,並組專案小組查辦。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圖)及「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遭網友恐嚇。(中央社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圖)及「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遭網友恐嚇。(中央社資料照)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今天針對「林裕紘、王鴻薇的臉書粉絲專頁遭網友恐嚇案」召開記者會說明,周幼偉表示,經查林裕紘一案的犯嫌的臉書(Facebook)IP註冊位置設於墨西哥,登記電話屬於薩爾瓦多。另外,王鴻薇遭犯嫌2次留言恐嚇的臉書註冊及登入IP紀錄,分別位於美國、馬來西亞及越南。

周幼偉指出,刑事局國際刑警科目前正尋求國際司法互助管道,以及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文,請求墨西哥、薩爾瓦多警方協助,並通知駐美西、馬來西亞及越南警察聯絡官積極追查中。

他說,民主法治國家的言論自由為普世價值,若網路言論尚未有違法情形,警察機關都會予以尊重,但留言、訊息內容若已涉及公眾與人身安全恐嚇,引起大眾及個人恐慌,警察機關將依法嚴辦、追查到底,絕不寬貸。

對於這類涉及境外的網路留言恐嚇案件,周幼偉表示,刑事局會主動整合並積極聯繫協調,與國內相關警察單位共組專案小組積極查辦,並已責由轄區警察機關同步加強當事人、親友及住家附近相關維安措施,以防範不法侵害。

媒體追問,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希望可以加快偵辦案件,以及若歹徒真持有槍枝的相關罪刑為何。刑事局偵查科長鄺慶泰指出,案件已交由專責大隊會同台北市警察局及桃園市警察局積極偵辦中,希望盡快予以偵破。若發生恐嚇維安案件,警方會依照刑法305條恐嚇罪行偵辦,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經查網路恐嚇圖片上的槍枝確有殺傷力且在國內犯案,會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規定,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