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提《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遭控抄襲 吳佩蓉酸:該好好上法律課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公布一份法律提案,內容是《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更點名民進黨立委也曾有相似提案,但隨即遭綠營立委劉世芳打臉,指王涉嫌抄襲。(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公布一份法律提案,內容是《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更點名民進黨立委也曾有相似提案,但隨即遭綠營立委劉世芳打臉,指王涉嫌抄襲。(資料照)

行政院長陳建仁就任後,依法將其中研院特聘研究員身分申請留職停新,卻遭國民黨窮追猛打,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更在她的臉書公布一份法律提案,內容是《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更點名民進黨立委也曾有相似提案,但隨即遭綠營立委劉世芳打臉,指王涉嫌抄襲。對此,前促轉會副研究員吳佩蓉譏諷,王不僅抄襲他人提案,對法律修正案也不了解,該「好好上一堂法律課」!

吳佩蓉表示,立法委員的職責之一是提出法律修正案,當然,為了讓法律維持穩定性,條文內容和格式大同小異,不論是參考前例或是其他立委的提案,也是常見的事,完全複製貼上就有超過了。明知有其他立委曾提案,在修法內容的撰擬上理應更加審慎,而非是採致敬的方式複製貼上,這已經不叫不講武德,而是百分之百的抄襲。

吳佩蓉舉證控訴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涉抄襲他人提案,對法律修正案也不了解,該「好好上一堂法律課」!(翻攝吳佩蓉臉書)
吳佩蓉舉證控訴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涉抄襲他人提案,對法律修正案也不了解,該「好好上一堂法律課」!(翻攝吳佩蓉臉書)

 

吳佩蓉指出,抄襲他人已經夠糟了,從王鴻薇的這份提案中更可看出其法律素養之低落。王鴻薇版的「說明二」,抄襲劉世芳版的「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的說明欄。王僅寫「爰修正第一項規定」,顯見她根本不諳法規條文的書寫應敘明條、項、款、目,連要修哪一條都不清楚。

吳佩蓉說,以王鴻薇愛硬拗的作風,大概會說只是一時疏忽,但若再接著看王版的說明三,改寫自劉版的說明二,可笑的是,劉寫的是「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王砍成「本條第二項」,足證王連抄襲都會漏抄重點。

吳佩蓉諷刺,若按照與她同黨的議員游淑慧所稱「議員是立委的實習生」的說法,那麼,在議會實習多年累績修法經驗,好不容易晉身為正式生的王鴻薇,程度仍是不足,全民花公帑養這種「高年級實習生」,真的很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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