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還原幼兒園狼師案時序:蔣萬安用法律內最強手段火速處理 中央法令不足

李奕緯/綜合報導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園長兒子性侵偷拍學童案發1年,近日卻成為綠營攻擊台北市長蔣萬安的題材,質疑狼師未立即停職、園長借殼上市續經營等,國民黨立委對此回應。

<strong>國民黨立委16日針對幼兒園狼師案開記者會。(圖/翻攝<a class="link " href="https://tw.news.yahoo.com/tag/王鴻薇" data-i13n="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 data-ylk="slk:王鴻薇;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itc:0">王鴻薇</a>臉書)</strong>
國民黨立委16日針對幼兒園狼師案開記者會。(圖/翻攝王鴻薇臉書)

王鴻薇臉書16日發文:「【停止政治抹黑.修法才能真正保護孩子】台北市某幼兒園發生性侵案,但綠營政治人物不關心如何完善對孩子的保護,反而不斷拿此案做攻擊抹黑。事實上,綠營不斷抹黑蔣市府晚了1年才處理,根本就是把兩個案件混為一談,第一案的投訴在111年7月,當時蔣萬安根本就還沒當選台北市長,而該案經北檢調查為不起訴處分。第二案的投訴則發生在112年7月,蔣市府在一接獲通報後就火速調查,並在3個月內裁處法定的最重罰則,包含負責人、行為人終身不得任職、裁罰共133萬元、廢止幼兒園設立許可等。」

<strong>蔣萬安15日回應幼兒園狼師案。(圖/中天新聞)</strong>
蔣萬安15日回應幼兒園狼師案。(圖/中天新聞)

王鴻薇強調:「儘管蔣市府已經用法律內最強力的手段在處理,但我們也認為中央在法令上確實仍有不足!因此我們台北市的5位立委也提出修法方向,希望對保護孩子能夠更加完善:1.重大違法就不得擔任兒福及教保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2.隱匿未報加重罰金、追加刑事責任;3.應有統一專區公告違法者與機構名稱;4.針對兒少權保法第69條的媒體保密條款,應開例外條件。礙於中央的法令,地方政府即使祭出最高的裁罰手段,對許多民眾來說仍是不夠、不能接受。修法才能夠真正的保護孩子,對於違法的業者重罰、禁業,並有條件開放媒體報導兒虐案件,讓家長能夠更安心,孩子能夠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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