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博物館 4大功能重新界定

工商時報【蔡淑芬】 江韶塋: 傳統博物館具有四大功能:典藏、展示、推廣以及研究,今天對博物功能要求,已經超越了以上四大功能,更強烈要求博物館並不一定非要有物質性的標本,反而是應著重於溝通、詮釋、交流、休閒與娛樂。 自從我擔任館長之後,個人就一直在思考、徬徨、以及猶疑,該如何使用智財權? 近年來,世界宗教博物館為了推動生命教育、愛與和平的理念,我們不再侷限在文物典藏的工作上,而是透過舉行活動讓理念呈現更為豐富。 例如,我們曾經舉辦過「墨西哥死亡節嘉年華」來表現世界上各種死亡的儀式,而這些都是非物質文化財,但是它們同樣來自於人類的共同創造,是人類共同的文化財,而我們透過創新模式將之呈現,那麼這樣的形式,是否具有智財權呢? 其次,在教育推廣工作上我們創作出的教育品、網站電子資料,這些創新呈現,我們並沒有進行智財權的保護,同時,我們也相當歡迎別人來複製,因為這是我們創館理念與追求的創館目標,印度與英國伯明罕等國家的博物館機構也都有計畫正在複製世界宗教博物館,表達世界和平、信仰差異與生命價值。 所以,心道法師強調和平複製,而這個複製過程是否產生智財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