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推廣綠能屋頂 低碳家園亮起來小屋頂也能有太陽夢

為響應國家綠能政策,鼓勵有志於再生能源之公民力量,環保署提供大樓屋頂租賃予公民電廠,設置容量一二六點七kWp的光電系統,一年約可發電十四萬八千度電,約為環保署總用電量的十四%,並減少約七十四點三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日昨在環保團體見證下主持啟動儀式,並宣佈將擴大推廣公民參與太陽能發電。

沈副署長指出,環保署規劃優先從「低碳永續家園」銀、銅級的一二二二個村里社區做起,這些社區大多設有小型的光電設施,但主要是做為教育示範之用。環保署將協助盤點,從社區活動場所、公有屋頂、公營事業屋頂、私有屋頂中找出潛力屋頂,只要有四十坪以上、日照二小時以上,「小屋頂也能有太陽夢」,環保署將以建立媒合平台,讓他們與各家公民電廠接洽,更將鼓勵企業導入資金協助,而提供屋頂的機構不僅免出資,未來更能共享回饋利益,若一個低碳家園能找到一處潛力屋頂,經環保署平台協助媒合,兩年後至少就能有一千處,並將成功經驗分享出去,讓更多社區都能在「地球保衛戰」盡一份心力。

環保署說明,配合行政院政策,環保署先前參加經濟部能源局「中央機關公有屋頂聯合標租」,但因屋頂可設置面積較小、部分遮陰及設置有空中花園等因素,致無光電業者願意承租。經由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分享公民電廠設置經驗,公民電廠一般設罝面積僅需四十坪以上,日照每日至少超過二小時以上即可,所以環保署即著手研擬將屋頂提供民間團體設置太陽光電板的可行性,將租賃契約友善化,並順利於今年三月完成標租予「綠主張綠電合作社」,在合作社與署內同仁努力下,僅費時半年即完成太陽光電板設置,並於九月併聯掛表發電,至今運轉良好,平均日照二點八小時。

環保署辦公大樓屋頂約一一○坪,共設置三五七片太陽能光電板,設置容量為一二六點七kWp,一年約可發電十四萬八千度,而屋頂出租發電回饋百分比為十%,因此一年還可得到回饋金約七萬五千八百元。
此次環保署與「綠主張綠電合作社」共同合作,於頂樓空間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的成功,證明了「小屋頂也能有太陽夢」,未來除了會將此模式作為政府單位推動太陽能光電的示範案例,也會推廣到村里、社區或企業的屋頂,並希望引進企業資源或進行公益投資,使小屋頂也能為提高我國綠能佔比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