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6月預告氣候法3子法 擬供有責單位優先購買碳權

邁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國內針對排放排放大戶徵收碳費;另一類有減碳壓力的,是環評審查時開發行為將增加排放的開發單位。將來台灣碳權交易所成立之後,這些單位則可以透過此機制,買入國內減量額度。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說明,「它就是在我們國內實質有減量,我們希望它能夠優先提供給有環評要減量抵換需要的開發單位使用。」

環保署已建立媒合交易平台,讓民眾汰換老舊汽機車成電動車的碳權,轉賣給新竹科學園區,像是機車收購價格1500元。

環保團體認為,類總量管理制度有助減碳,但可認定碳權抵減的項目,像是汰換成電動運具與節能家電,應該要定期檢視,它可能低估真實的減碳成本。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說:「只花了1500塊,就要把各級政府花了1萬5000塊以上的補助所帶來的汰換效果,只出1500的單位,就把它整個減碳效果全部拿走。」

趙家緯指出,汰換成電動載具的抵減方式,在國際上不符合高品質碳權認定標準,應重新調整,才不會錯失國內加速減量行動的契機。

而針對《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之後,各界對減碳有諸多疑問。為此環保署宣布設立「減碳專線」,來解答各界的碳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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