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籲修礦業法 促納部落知情同意權

【Siku/Talu 台北市】 2017-05-23 日前亞泥工安意外奪走2條原住民族人性命,點出亞洲水泥公司勞工安全問題。 (朱華欣姑姑 朱貴菊 太魯閣族: Mswayi kuyuh tama 朱華欣 朱貴菊 Truku 華欣走了,經濟就失掉了一大半,我是認為法律的歸屬在哪裡?要給我們,我們才會心服啊!小孩子好好的就這樣走,當然我捨不得,做姑姑的也捨不得。) 其實翻開經濟部礦務局2016年的礦業統計年報,全台現存礦場總計有246個礦區,面積共4萬8953公頃,已開工的礦場高達186個礦區,面積3萬7751公頃。其中已開工的礦場,花蓮就占了77個礦區居冠;其次宜蘭占了45個礦場,而80%以上的礦區,都位在原住民族地區範圍,環保團體認為,原住民族是土地的主人,而非只是礦場工人,未來礦業法修法,無論是新設礦權核定或展限,或者是用地核定前,都必須踐行原基法21條知情同意權。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 謝孟羽: Mdudul qpuring mtdayaw 台灣蠻野心足 謝孟羽 一種就是我們在規定,不管是礦業權的設定或展限階段,你就必須經過原基法21條,而且不論你用地變不變動,另外一種就是說可以統一在用地階段,不管你礦權設定或展現,你都要重新做用地核定,那在用地核定之前,你就必須經過原基法21條同意。) 尤其被外界認為是霸王條款的礦業法第47條,容許礦業權者和地主協議不成時,只要將租金提存在法院,就可以不顧地主意願,先行使用的條文,迫使原住民在自己土地上流離失所,因此,在民間版礦業法修正草案中已建議刪改。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 謝孟羽: Mdudul qpuring mtdayaw 台灣蠻野心足 謝孟羽 修法方向大概就是建議說,如果今天我們經主管機關居中協調不成的時候,那也不應當讓礦業權者可以提存租金強制使用,應當經由法院做公正裁決,到底你有沒有使用這塊地的必要性,你有使用的必要性,可能才拿到法院判決,確定後你才能做使用。) 亞泥涉嫌違法展限案,環團與當地部落族人,已經在4月向行政院提出訴願,目前等待經濟部答辯,環團對勝訴可能性認為不樂觀,強調希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不要等行政院版本,5月底會期結束前,直接安排以各立委版本展開礦業法修法。 [原民台新聞影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