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籲速提SRF製造管理辦法 環境部:已在彙整相關意見

在台灣,固體再生燃料SRF的原料來自於工業廢棄物,環境部立意良善,希望推動資源循環零廢棄。

但環保團體批評,現有SRF僅有技術指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如果出現不肖廠商造成二次污染,危害國人健康,並沒有約束力可言,呼籲環境部盡快提出完善的SRF製造管理辦法草案。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認為,「固體再生燃料應該要有製造的辦法,規範就是至少要是行政命令。」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回應,「管制的指引它的位階不夠高,目前我們已經針對這個部分,要將現在的指引提高它的法律授權。」

環境部加緊腳步和地方政府以及使用端、製造端協商開會,同時也要考量管理辦法的可行性及管制的內容。

但環保團體認為草案的研商,只是在過水走程序,與其從末端管制燒SRF煙囪的排放,更重要的應該是從前端嚴格管控。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科長江勝偉表示,「前端不管是在燃料的供需,還有後面總量的部分,尤其是沒有環評的區域,我們會跟地方環保局特別去關注總量太多的問題。」

副司長則張根穆提及,「第2類的戴奧辛定檢頻率,我們從2年1次變成1年2次,第3類的是1年4次。」

大氣司強調定檢頻率趨於嚴格,就是希望要求廠商在選擇燃料上有所考量,但環保團體憂心,環境部將SRF包著環保永續的糖衣,實質卻沒有加強空污防制,最後受害的還是國人健康。環境部將彙整相關意見、重新修正辦法,最快在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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