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要求加嚴臭氧管制 環保署:已與歐盟相當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0日電)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臭氧8小時值管制加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表示,台灣臭氧8小時標準值和達標判定方式皆與歐盟相當,符合國際標準。

環保署去年5月14日預告修正草案,已下修懸浮微粒、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等項目,同年7月辦理草案公聽研商作業,經各界反映意見後,增列臭氧8小時達標判定方式,今年7月14日再次辦理草案預告。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台灣臭氧8小時的標準值是60ppb(10億分之1),與歐盟的61ppb相當,因此達標判定方式也採歐盟計算,連續3年年統計臭氧8小時不超過25天,如以百分比排序則為93百分位對應值。

蔡孟裕說,環團指台灣標準不如美國,是因美國要求臭氧8小時百分比排序約98至99百分位,相當於每年超標不能超過3天;他進一步說明,然而美國對臭氧8小時的標準僅70ppb,相對來說,達到標準的天數自然也比較多。

蔡孟裕舉例,若台灣考試及格是60分,美國只要50分就及格,卻又批評為何台灣及格的人數不如美國;他說,標準與判定方式要互相搭配,台灣臭氧8小時的標準比美國來得嚴,卻又要依美國的方式判定天數,這樣「邏輯不通」。

記者會中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預期全國只剩花東達標,高達20個縣市將成為臭氧8小時超標的三級防制區。

環保署說,已制定許多臭氧前驅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管制作為,另外行政院已核定未來4年「空氣污染行動方案」,中央地方合作,落實執行各項空氣污染管制措施。

環保署表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考量當地空氣品質對於人體健康風險、污染現況、可行技術、社會及經濟發展等條件,訂定空氣品質標準;台灣再依空污法第5條規定,每4年務實檢討空氣品質標準。(編輯:管中維)109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