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與清大簽合作備忘錄 共推永續專業培訓課程
▲環境部長彭啓明(左)與國立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右)共同簽署「永續專業培訓課程」合作備忘錄並合影。(圖:環境部提供)
環境部今(十九)日與國立清華大學簽署「永續專業培訓課程」合作備忘錄,由環境部長彭啓明與國立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共同簽署,這不僅象徵環境部結合大專院校推展能力建構的實質一步,亦為臺灣培育具全球視野永續人才的典範。彭部長致詞指出,適逢該部近期擔任永續長聯盟、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運作幕僚,並將就巴黎協定國際合作機制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之際,與國立清華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深具意義,感謝清華大學過往提供環境部在環境法律、國際氣候公約之專業支持,環境部樂於透過合作備忘錄,拓展雙方未來合作深度及範疇,結合清大頂尖師資及教學資源,提升永續專業培訓量能,另可鏈結教育部「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創造青年學子國際氣候參與之管道。
清大校長高為元表示,很榮幸能與環境部攜手合作,把清大過去在永續領域的國際接軌、政策制定、橫向連結等專業知識,透過「永續專業培訓課程」及各部會掌舵永續事務的主管,傳遞到社會各個層面,成為臺灣朝永續邁進的重要力量。此外,清大最近成立永續學院,這是國內大學中第一所整合科技、管理及法規等跨域研究、教學的學院,未來將全力支持環境部主導的永續課程。
負責規劃環境部「永續專業培訓課程」的清大永續學院副院長范建得,因在亞塞拜然參加COP29,特透過視訊錄影說明課程規劃。課程將分兩大類,首先是「永續專業培訓課程」,將包括短期培訓、在職碩士學分班、在職碩士學位學程及終身學習護照等課程;在「全球碳定價外交框架」部分,則借鑑歐盟經驗,包括專業研習工作坊、國際合作研習班及實作參與等。在師資方面,初期將以清華大學永續學院教授為主,搭配其他校內外教師或業師。
環境部表示,本次與清華大學合作推動永續專業培訓課程,主要合作內容包括支持清華大學開設永續相關領域的教育訓練、活動、課程及計畫;由該校提供永續相關領域的課程資源,供環境部或其他政府部門主管及永續長參加;雙方落實課程規劃的互相交流,並提供學養豐富及永續經驗紮實的師資。藉以積極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建立雙方合作機制,培育跨世代永續經營的人才。